第六百二十七章他乡遇心上人

  这几个铺子的生意不错,若是算上了提成,那他们的月俸就很可观了。
  跟了这样大方的东家,还真是前世修来的福气。
  掌柜忙行礼道:“多谢东家,我们一定会好好干的。”
  “行了,你先去忙吧。”张蔓儿起身对一旁的芦苇道:“既然都出来,陪我在这条街转转。”
  她不走远,就在这条街逛逛,看看整条街的兴旺与繁盛。
  在府里待了那么多天,乍然看到这条街道的热闹,张蔓儿有种恍然隔世的感觉。
  街面很宽,青石板路,两边除了几层的铺面,就是各色各色的小摊位,其中卖首饰跟卖胭脂的摊子居多。
  看着这些摊位扎堆了不少姑娘家,张蔓儿心想,这女儿家的东西,需求量还真是大。
  看这些摊位的胭脂,做的也还行,只不过她的铺子看起来档次更高一些。
  也难怪来光顾的名门千金多,她在京城的定位,就是针对贵人圈子。
  不过这些摊位的饰品,木梳之类的还挺精致的,张蔓儿拿着一枝梅花簪子比划了一下。
  这玉质做成的簪子,做的精巧不说,雕刻的花朵,郁郁如生,透着雅致。
  梅花,孤傲,清冷,又不畏惧严寒,跟芦苇的性子有些相像呢?
  想到芦苇,成日都是扎起高高的马尾,不施粉黛,不戴任何首饰点缀。
  看模样是精神,但这清汤挂面,连个像样的首饰都没有,少了几分少女特有的娇美。
  这丫头不过十四岁如花般的年纪,如此的老气横秋,让张蔓儿不禁不感叹,原本的花样年华,有时也该打扮打扮。若以后遇到喜欢的男人,她张蔓儿也会给她牵线搭桥。
  想到这,她挑了好几样东西,有玉质簪子,银手镯,还有可以系在宝剑上的玉穗。
  “主子,你这是?”芦苇刚开始以为是张蔓儿自己用的,可见她老是在她身上比划,瞬间就明白了。
  “买给你的啊,不喜欢吗?”张蔓儿将手里的东西,献宝似的在她跟前一一展示道 :“我看这几样不错,也挺适合你的,你若不喜欢的话,可以自己挑。”
  芦苇闻言,心里一阵感动,没想到张蔓儿这么惦记着她。
  原本她想推辞,但跟了张蔓儿这么久,知道她的性子,就欢喜的收下:“谢主子,只要是主子给我的,我都喜欢。”
  这份心意最让她感动,她哪敢挑剔,再说主子的眼光一向不错。
  “喜欢那就拿着。”张蔓儿盈盈浅笑,将东西塞给她,又扯出她腰间的钱袋,打开刚付了银子。
  还来不及抽回抽绳,就见眼前有人影一晃而过,手心一痛,低头一看拿在手里的钱袋不翼而飞。
  回过神来的张蔓儿,盯着前方那抹鬼祟逃离的身影,神色大变道:“不好,是偷儿,钱袋被偷了。”
  这个胆大妄为的贼,大白天的就敢抢钱,真是胆肥了,与此同时,后面又伴随着几道声嘶力竭的声音。
  “不好了,我的钱包不见了。”
  “来人啊,帮忙抓小偷了。”
  “我的钱,大胆贼人,快还给我。”
  张蔓儿一听,这被偷被抢的还不止一个呢?
  敢偷到她的头上,定要这小偷后悔出来,当即对芦苇扫了一个眼色。
  “是,主子。”芦苇心领神会,脚尖在地上轻点,身轻如燕的在半空中腾飞,在几个摊位上借力,以一个漂亮的跟头,瞬间翻到了小偷跟前。
  原本偷儿,拎着手里一堆沉甸甸的钱袋,兴奋无比。
  尤其刚刚偷到的那个钱袋,那叫一个沉,想着今日的收获不错,谁知乐极生悲,下一秒就悲剧了。
  芦苇狠狠一脚踢过去,当即将这小偷踢趴在地上,让他久久爬不起来。
  芦苇用力踩着他的背,猛扇了他几个巴掌。
  啪啪啪的几声脆响过后,只让这人眼前冒着星光。
  “好大的胆子,光天化日之下,如此的嚣张,还敢抢我家主子的钱袋,找死。”
  那小偷被打懵了,稍微回过一点神来,立即抽出腰间的匕首,朝芦苇狠狠刺去,就被她反应迅猛的一脚踩在手背上。
  哐当一声,匕首掉落在地,发出清脆的响声。
  后面跟着跑过来的人群,也随之捏了一把汗。
  这偷儿好嚣张,偷钱还想伤人。
  这姑娘好俊的功夫,擒住了偷儿,厉害。
  “叫你偷钱,年纪轻轻不学好。”张蔓儿挤进人群,当即踩了偷儿一脚,趁他疼的脑门直落冷汗,从他手里夺回一堆钱袋。
  啧啧,好家伙,好几个钱袋呢?
  收获不错啊,要不是遇见她们,今日这偷儿就挣大发了。
  张蔓儿将绣有荷花满堂的钱袋,抽了出去,递给芦苇,又冲着人群喊:“谁丢了钱袋,速来认领。”
  原本追的气喘吁吁的几个失主,都说了相应的特征,张蔓儿见银钱都对的上数,就还给了这些失主,收获了一堆夸赞。
  最后个捏在手心的是灰色钱袋,普通的粗布缝制而成,像是用了很久,很是破旧,钱袋正面还打有补丁。
  里面装有一堆碎银,还几十个沉甸甸的铜板。
  她刚想说,这是谁的钱袋,就见人群中走出一位年轻男子,来人穿着天蓝色的长衫,样式简单,将他的身形衬托着修长挺拔。
  小麦色的肌肤,头戴方巾,眉清目秀,一双泛着水润光泽的黑眸,一举一动,除了儒雅的气质,还带着一股淡淡的书卷气。
  两人的目光在空中相遇,眸光中都带着震惊。
  尤其是对方,反应特别强烈,身形都跟着微微颤动了下。
  见帮他追回钱袋子的是张蔓儿,刘子文短暂的惊诧过后,就是激动的抖着唇。
  缘分,妙不可言。
  他在京城也有半月之余,刚考了会试,平日里都住在客栈里,温习功课,今个难得出门,便遇见了她。
  还有什么是比在异乡,遇到心心念念的人,更为激动?
  见张蔓儿这般惊诧的眼神看他,他原本暗如死灰般的双眸,腾起一抹亮光,勾了勾唇角,笑的跟个孩子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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