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玉之将军令_分卷阅读_271

  直起身,不再压在莫一涵身上的晨曦笑得很是无可奈何。
  让自己起来,却用了一种常人不走的方式。可是,必须承认,这种方式的效果很不错。
  “阿天那小子可没说你这么有意思,若是早点告诉我,我一定更早一点把你抓来玩一玩。”一边笑,一边算是自言自语道。只是这话……
  玩一玩?
  妈的,当我什么?
  玩具,还是宠物?
  靠,别以为老子不发威,你就把我当病猫。——莫一涵在心中暗暗的发誓一定要让晨曦后悔说出刚才的那句话。
  “来,先吃饭吧。阿天说你身体不好,饿坏了,我可赔不起!”坐在不远的饭桌上的晨曦向莫一涵招招手,那姿态,根本就是在逗小动物。
  人在屋檐下,我忍!——莫一涵掀开身上的薄被,下床,可惜,似乎找不到鞋。
  算了,找不到就找不到。现在,吃饭最大,吃饱了才有力气想办法整治这个混小子。再不好好管制,将来一定是街头混混的料,走向犯罪那可又是社会一公害。(好吧,咱们莫警官的正义感又来了。)
  “身体不好还光脚,你还真是像阿天说的一样,是一个不知道如何照顾自己的小笨蛋!”无奈的摇了摇头,晨曦摆手示意旁边侍奉的人把莫一涵的鞋拿过来,并亲自弯腰帮他穿上。
  给人穿鞋,在这个等级社会应该是一件很低等的事吧。而看晨曦的样子,怎么也该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小少爷,这种事,他应该不屑于做才对……吧!
  等等,他刚才最后一句话似乎说自己是一个‘小’笨蛋。
  靠,小毛孩才多大,居然敢把‘小’字放在你叔叔我的身上!——有点生气,不,是非常的生气。
  “怎么不吃?不合胃口?”不见莫一涵动筷子,晨曦不解的问道。
  看到你,我就倒胃口。——很想这么说,但是,没必要和自己的肚子过不去。所以,拿起筷子夹了一个最近的红烧肉:“你老说阿天阿天的,他是谁啊。认识我吗?”
  先想办法搞清楚他的目的吧,而他口中的阿天应该和这一切有关!
  “阿天是我的弟弟!”
  你弟弟?
  你看上去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那你弟弟岂不是比你还小。那么小的小孩怎么会知道那么多我的事。而且,一副好像跟我很熟的样子。
  “对了,忘了告诉你,我姓古,全名古晨曦!”
  姓古,那你弟弟不就是叫古天。
  古天,是……他的弟弟!
  “你……贵庚?”
  “三十六岁!”
  卷四 第32章 人算不如天算
  古晨曦,古天的哥哥。只是在他八岁时,他就被过继给他的大伯。十五岁跟随他大伯游走各地并开始逐步接手他大伯的香料生意,十八岁正式成为春意阁的老板。
  春意阁,经营的是遍布各地的香料生意。而且,还是这个行业的龙头。至于这个名字,据说是因为古晨曦的大伯为纪念已过世的妻子,而用她生前住的地方命名的。
  至于古天替父从军之事,古晨曦是在事后一年才知道的。知道后的他因为担心唯一的弟弟古天,所以便立马赶往边境西城。只是当他赶到西城之时,莫一涵刚刚被冷秋带离那里。所以,他们并没有碰到。接下来,便是古晨曦因为不放心自己的弟弟古天而留在了西城。直到两个月前,因受古天之托才离开。
  于是,便是有了这两天看似偶然却绝非偶然的相遇、斗嘴、结怨,最后就是绑架。
  “古天他让你阻止我去西城?”说句实话,莫一涵是真糊涂了。
  自己被迫请命去西城是因为古天,而同时古天又托其兄阻止自己去西城。这,实在是有点说不通。
  “你此次西城之行,确实是凶多吉少。他那么的在乎你,又怎舍得让你涉险。这,倒和你身边的那个丞相的想法不谋而合。”放下酒杯,古晨曦细细的打量着这个其实已经看了很多遍的男人。
  他,长得虽说是清秀,但绝对算不上是一个佳人。
  品性吗,不能说好却也绝对不坏。而且,怪异的想法倒蛮让人惊讶的。尤其是那张喜欢和自己斗嘴的小嘴,着实的让自己喜欢。可是,就只是这些的话,自己的弟弟不应该会为了他而不顾……
  “早点休息吧,明天开始,我们便要日夜兼程赶往西城。接下来的几天,恐怕会很辛苦的!”站起来,古晨曦准备离开。
  只是,他的这句话……
  “喂,你不是说自己是受古天之托来阻止我去西城吗?那,刚才的日夜兼程赶往西城,又是什么意思?”是人,便都会被古晨曦搞糊涂了。
  “我虽说已经过继给我的大伯,可是,父母便是父母,生养之恩大于天。所以,抱歉!”留下这句话的古晨曦便毫不犹豫地离开了。
  然后,房间里只剩下莫一涵和燃烧的蜡烛。
  父母?
  难道古天此举是因为其父母被人要挟?
  等等,古晨曦说司马懿也有意拖延自己去西城的时间,那是不是说,其实司马懿早就知道了什么。而且,自己这次被‘绑架’的也太过容易了。难道,司马懿是有意让自己被‘绑架’以便更好的拖延时间。
  若是这样的话……
  莫一涵笑了:司马懿啊司马懿,你恐怕是没有想到吧,绑架我的人其实是为了带我更快的赶往西城,这……应该就是所谓的人算不如天算吧!
  第二天,天才蒙蒙亮,莫一涵便被古晨曦喊醒。
  洗漱、吃饭,然后,便是启程!
  “怎么,现在怕了?”看着迟迟不肯上马的莫一涵,古晨曦有几分嘲讽的笑道。
  “是啊,确实是怕了!”既然古晨曦已经表明是要日夜兼程,那自然不会像自己出征时那样有人牵马而行。
  快马加鞭,说起来确实是又爽又酷。但前提是要自己会骑马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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