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垃圾桶里捡男朋友[快穿]_分卷阅读_482

  人类开始学着享受生命,但对现在的人类来说,生命实在是太短暂了。
  更糟糕的是,自然环境的变化,导致了人体内的某样东西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丁秋云就诞生在这么一个世界里。
  丁秋云长得好,家里条件不差,为人很有那么点儿潇洒劲儿。
  高考放榜后,他考了618分,结果他选择去了一所农业大学读兽医专业,原因是喜欢动物。
  爸妈都支持他,他就去读。
  拿了两年奖学金后,他看到学校里的征兵广告,觉得自己穿军装应该挺帅,就去报了名,回宿舍跟父母联系一下,就算把这事儿定下来了。
  军队已实现全面科技化,而他自愿加入了最苦最难的训练部队,训练如何在去科技化的情况下战斗。
  在这个年代,用无自动瞄准的枪械战斗都能算得上匪夷所思,更别提使用刀子等道具近身肉搏以及野外生存了,因为完全没有必要,就连士兵们携带的单人帐篷都是全自动的。
  但丁秋云却不愿依赖虚无的AI,他很喜欢这种一切都靠自己的感觉。
  小队训练中,他总是排第二,有个叫谷心志的年轻人每每都是第一。
  不过,因为大家更喜欢潇洒快活的丁秋云,他被票选为小队队长,谷心志则担任副队长。
  谷心志对此没有任何异议。
  和丁秋云的好人缘不同,谷心志虽然出色,但性格安静,不喜张扬,朋友也没两三个,丁秋云怕他寂寞,就总是主动陪他吃饭。
  而他对此也没什么特殊表示,规规矩矩地低着头,拿筷子夹着盘中的秋葵。
  丁秋云跟他搭讪:“你喜欢吃秋葵啊。”
  谷心志:“嗯。”
  然后就是漫长的冷场。
  丁秋云也不觉得尴尬,主动把自己盘里的秋葵分给他,就继续吃自己的。
  丁秋云是个很能暖场的人,但也很知道该如何跟不同的人相处。
  父母给他选择的自由,他就珍惜这份自由,靠着自己拿主意。
  谷心志不爱说话,他也不会故意逗着他。
  丁秋云是天生的弯。
  不得不说,谷心志这种秀气外貌恰是丁秋云喜欢的长相,不过谷心志好像对他并没那个意思,平时低眉顺眼的,只在自己偶尔收到同性情书时,会摔一下门,也不知道是反感同性恋,还是反感那些情书。
  丁秋云从不会勉强别人,所以一直与他保持着君子之交。
  直到一次解救人质的模拟训练。
  丁秋云所在的小队向一栋楼房发起冲击,负责与他们对战的机器人却发生了集体失控和暴走,开始无差别疯狂攻击他们。
  丁秋云好容易掩护着其他队友冲出,却得知谷心志被围困在了里面。
  谷心志通过古老的无线电对丁秋云说:“你别过来。我这边已经被堵死了。”
  丁秋云只说了两个字:“等着。”
  说罢,他掉头冲回了筒子楼。
  把谷心志带出时,丁秋云的右臂被流弹钻了个眼,左肩后插了一把刀进去,只有刀柄还留在外面。
  他一出来就推着众人往开阔地带跑,等确认完全脱险,众人才发现他背上的刀子。
  丁秋云急着查看众人伤势,嘴里叨念着“没事没事”,结果还没检查几个人,就撑不住了,腿一软倒在谷心志怀里,晕了过去。
  经检查,丁秋云的伤势终究是对他的个人前程有了影响。
  审批过后,提前退役的通知下来了。
  丁秋云很难过,但在离别前夕面对众人时,他还是笑嘻嘻的:“瞧,你们丁队以后就是挂在墙上的负面典型了。”
  解散后,谷心志一言不发,转身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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