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是大boss_分卷阅读_18

  围观的人一边啧啧称奇,一边过来帮忙。本来是觉得救不回来了,才围着看热闹,但现在人已经救回来了,便都赶紧过来帮忙,毕竟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林苏也跟着一起去了,拖拉机后面拖着一辆板车,孩子平躺在上面,林苏跪在他身旁,给孩子做心肺复苏。
  路面崎岖不平,车子也一直摇摇晃晃,林苏努力维持着平衡,脑袋上大颗的汗珠往下掉,寒冷的冬天里,她头顶能看到白色的水蒸气。
  赵老汉眼中泪花闪烁,“闺女,你尽力了,救不回来老汉也认了,你歇一歇吧。”
  林苏并没有放弃,即便是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她也是能救则救,更何况这孩子还是军人遗孤,他的父亲为国牺牲,怎么着也要尽力抢救他的孩子。好在孩子虽然憋的浑身青紫,但求生欲望很强,到医院的时候已经缓过来了。
  “谢谢你,谢谢你,闺女啊你真是好人啊……”
  赵老汉要给林苏跪下,林苏自然不可能让他跪下去,只道,“你们先去照顾孩子吧,以后再说。”
  赵老汉老两口千恩万谢的进了病房,林苏缓过劲来,就跟车回去了。
  他们村一行来了七八个人,见孩子没事,也就跟着都回去了,留下赵老汉一家照顾孩子。
  回去的路上,一群人七嘴八舌的称赞林苏,“丫头,你这本事厉害呢,比咱们队里的王大夫还强。”
  “瞎说,小林的本事最起码也得跟县里的大夫比,王大夫可比不上。”
  “就是,县里的医生也没有听说能从死人肚子里救回孩子的。”
  ……
  林苏趁机像他们普及医院生产的好处,“其实我这不算什么,学过医的都能做到。如果赵家大姐今天是在医院生产,就不会有这么多事了。医生会第一时间判断大人孩子的情况,如果难产,及时进行剖腹产抢救,说不定大人孩子都会没事。所以以后家里有生孩子的,还是送到医院生比较好,没事当然好,万一有事也能及时抢救,不会像今天这样,差点一尸三命。”
  众人纷纷点头,表示赞同。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本来还觉得去医院生孩子是花冤枉钱的村民们,经此一遭也明白了其中的重要性。
  开车的生产队长赵建国,看在眼里,听在心里。回去之后,便决定给报考的知青们放假,忙的时候去上半天工,不忙的时候全天都可以在家复习。这一举措,不知道让知青们多感激。
  白天干活,夜里复习,实在太难熬了,一天两天还好,但时间一长就完全不行了。因为休息不好,他们白天干活没精神,晚上复习没效率,有时候站着都能睡着。精神上的富足也掩盖不了他们身体上的疲惫。
  本来宋国庆他们就已经做好苦熬的准备了,没想到队里竟然给了他们这么大的方便。这真是一个天大的惊喜。
  赵建国见他们激动,便笑道,“要谢,你们就谢林苏吧,是她让我们看到了知识和人才的重要性。庄稼活谁都能干,但治病救人却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的。你们本来就是知识青年,考上大学去学医、学造机器……是为国家和人民做更大的贡献,我们应该支持你们。”
  如此一来,林苏不仅在村里人的眼中成了起死回生的活菩萨,在知青中也有了极大的声望,过去给人的不好印象瞬间改观。
  赵老汉老两口带着孩子出院后,还给林苏提来了许多谢礼,鸡蛋、红糖……看似朴素,却已经是这个年代比较精贵的东西。林苏象征性的收了一点,其余的又让他们拿回去给孩子吃了。
  一转眼,离高考还有一个月,队里通知他们去填报名表和志愿。
  这届高考是提前填报志愿,在报名的时候就要选择填报的学校和专业。其他人这几天都在商量着怎么报,报哪个学校,报什么专业……只有林苏的目标十分明确。
  “林苏,你应该选择医学专业吧?毕竟你已经有了基础。”李小梅好奇问道。
  林苏没答话,而是把自己的志愿表给她看了。
  李小梅瞪大眼睛,林苏的志愿上竟然只填了一所学校的一门专业!这得有多大的自信才敢只报一个?
  她喃喃着念出声,“北京理工大学,兵器科学与技术学……”
  没错,林苏还是对武器研究不死心,而且这个时代比起医学,更需要的是这种让国家强大的力量。
  第14章 七十年代红包群4
  赵青梅悄悄揣上一盒奶粉,避着村子里的人,去了牛棚。
  不同于下乡来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知青们,还有一些坏分子也被下放到农村来改造。这些人要做最脏最累的活,住牛棚牲圈里,三五不时的还要被拉出去批.斗。不过并不是所有被打成坏分子的都是恶人,赵青梅知道,这位程老爷子便是被冤枉的。
  冤枉大了,可以说是世纪冤案了!你问她为什么知道?因为她高中课本上学过啊!
  这位可是真大佬,程老爷子提出的那些举措,是她们每年的必考题!是必须背诵记忆的!老爷子的人生经历也颇为传奇,几经起落,却始终屹立不倒。
  赵青梅原来只知道他被下放过,却不知道他被下放到哪里。直到从周翰给她的资料中,看到这老爷子原来就在赵家村劳动改造,才让她明白,老天让她穿到这个时代并附身到这个农村女孩身上,不是没有意义的!
  原来老天给她开了不止一个金手指,红包群算一个,这个巨粗的金大腿她要是不去抱才是脑子智障了!
  所以,她自从知道这位住在牛棚的凄惨老人就是那位大佬后,她就找机会接近他,最终让她成功了。老爷子一开始还拒绝她的接近,怕连累她,但自从上回老爷子感冒发烧,她给他送了药送了吃食之后,老爷子就不再抗拒她的接近了。
  这一次,她是从周翰发的百货红包中,抢到了一盒奶粉,想着老爷子会需要,就给他送来了。
  不过她来的不巧,她过来的时候,牛棚里面还有其他人,里面隐隐约约的传来一个低沉的男声,赵青梅不知道是谁,怕被人发现,因此就悄悄准备离开。
  现在的时局还不安稳,被人发现她和这些坏分子走近,怕是有嘴也说不清。虽然她知道老爷子终将会被平反,但赵家村里的人不知道。好不容易搭上这条大鱼,若是还没等到老爷子起复,她就被害了,那她得有多悲催啊!
  “什么人!”
  只是她的动作明明已经很轻了,却还是被里面的人察觉了,瞬间从里面传来一声暴喝。紧接着,一个穿着军装的俊郎青年从里面冲出来。
  蒋毅城看到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小姑娘,不由愣了一下,这时候程老爷子从里面走出来,看到是赵青梅,笑着拍了拍蒋毅城的肩膀,“毅城别紧张,这又不是在军队。这小姑娘是这个村子里的人,心地善良,经常来看望老头子我。”
  蒋毅城知道是自己误会了,因此歉意道,“抱歉,吓到你了。”不过他向来面容冷峻,即便道歉,也让人觉得不敢接近。
  赵青梅却丝毫不怕,她笑着摆了摆手,“没事的。”
  哇哦,长这么帅,还穿着军装,看起来跟程老爷子关系不浅,大佬的身边能会有凡人吗?莫不是她的春天要到了?
  她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弯弯,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但牙齿很白,因此笑容看起来十分的阳光灿烂。
  蒋毅城不由多看了她两眼,觉得她笑起来的样子十分顺眼。
  程老爷子人精似的,顿时察觉了这两人之间的相合气场,于是笑道,“来来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青梅,这是我一个老友的孙子,年纪比你大上两三岁。毅城,这个是青梅,她可是个好姑娘,你可不许欺负人家啊……”
  这样相亲现场似的介绍,让两人闹了个大红脸,但两人都沉默着,也没有反驳。这让程老爷子看在眼里,觉得他们更有戏了。一个是他欣赏的子侄,一个是他喜欢的小丫头,这两人在一块,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这三人进去之后,欢声笑语一直不断,远远看到这景象的林苏,扔掉了手中把玩着的一根干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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