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骨之子_分卷阅读_109
第82章
江绝和林久光认识快两年了,一直还处在非常友好而客气的状态里。
说人话就是, 都还是两个斯文人。
然而真进了剧组, 一个要演狐妖, 一个演人参精,想斯文都斯文不到哪里去了。
刚开始对戏还一切都非常顺利,拍着拍着就到了公寓里的那一幕。
小人参精岑安要结结巴巴的解释自己的身世,一脸乖学生的坐的端端正正,台词不算难记。
然而江绝要演的是大佬白狐妖,不仅要斯文败类式的翘着个二郎腿, 还要一边听他说话, 一边从手边的金鱼缸里拎小鱼当零嘴儿吃。
就颇有种商纣王吃葡萄的感觉。
道具组以前就碰到过类似的戏份,非常自觉的买了几十条金鱼防ng。
然后就真的ng了。
金鱼这种东西, 就是要露着狐狸耳朵卷着长尾巴, 一脸享受的吞下去才叫吃,演狐狸就要有狐狸的样子。
江绝本来在戚麟面前连四肢瘫痪都演习过,照理说是没太多心理包袱的。
按照原计划,他要面不改色的把金鱼放在嘴里,等切镜头了再吐出来,再一边咀嚼一边听林久光说话。
至少要连着拍五条拎金鱼放嘴里的镜头,还要表情到位身体放松。
真的等他拎起金鱼尾巴往嘴里放的时候,那金鱼跟能预感到大祸临头一样, 扭动的那叫一个激烈。
伴随着他手指没有抓准,那金鱼直接跳到半空中,尾巴唰唰唰的打了好几下脸。
江绝被扇了一脸水, 表情空白了几秒钟。
他似乎这辈子还没被谁打过耳光,刚才那一刻简直连神经都短路了。
林久光本来还憋着笑,在这会儿一秒破功。
“再来一条!”
道具组麻溜换鱼,然后继续拍。
吃金鱼真是最诡异的体验没有之一,滑腻的鳞片蹭着口腔,鱼腥味伴随着扭动飞速扩散——
江绝愣是ng了好几次,还要强行一脸轻松的继续吃。
中间林久光跟着笑场两次,好在并不需要同时拍到他的镜头。
等江绝吐完漱口水,已经连吃晚饭的心情都没有了。
然而现世报总是来得很快。
林久光扮演的小人参精在确认自己安全之后,决定跟着叶肃大佬做医学生,每天以隐形的元神状态在本体附近看书。
镜头只用拍风吹动书页的样子就行了,连五毛钱特效都不用。
叶肃并不觉得一株这么单纯而愚蠢的植物能学医,只是打算偶尔弄点叶片参须救救那些绝症病人。
在听说岑安要学医的时候,他临走前直接扔了他一本《寄生虫学》,然后大步流星的去了手术室。
“不看完这本,别跟我说这些。”
这是岑安第一次看医学书。
也是林久光第一次看这本书。
单纯的某人显然并不知道这本全彩高清大图的书里都藏了什么。
江绝退到镜头之外,跟着魏风一起看着他的表演。
林久光先把放着自己本体的小盆栽摆在向阳的位置,然后小心翼翼的翻开了那本书。
在打开并且看清楚插图的那一瞬间,他露出上镜以来最为扭曲的表情,什么偶像包袱全都不存在了。
具体来说,是被吓到快哭出来了。
他简直是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关上那本书,开始捂着心口大口大口喘气,然后直接捂着脸开始嚎。
嗯,人物和演员太贴合了,本能反应都不用演。
剧情里的岑安想跟着积功德行医,强行要忍着恶心看那些书。
镜头下的林久光根本不能ng,ng了要再看一次这玩意儿。
角色和演员重合到一起,愣是伸出两只指头,拈着书页捂着嘴一页一页的往下看。
简直比小时候被亲妈拿勺子逼着吃猪肝还要惨。
然而精神折磨还不够。
按照剧情,叶肃做完手术回来的时候,要亲眼看着岑安一脸怨念的一页一页撕书吃。
对于这棵略有些特殊的植物而言,他吸收知识的方式就是一页一页的嚼碎了咽到肚子里面去。
然后就再也忘不掉了。
这个镜头必须要两人同框,江绝穿着白大褂再次走进来的时候,林久光要当着他的面撕书,而且要一边咀嚼一边说话。
镜头外的江绝本来还面带微笑,可在上场的那一刻直接绷着表情,显然是刚做完手术,已经疲惫到了极点。
他推开门的一瞬间,一脸呆滞啃着书页的林久光门牙还卡在书上,两人同时沉默了几秒钟。
“你在做什么。”叶肃冷冷道:“拿我的书泄愤?”
岑安低头看了眼猪肉绦虫的照片,默默把那页撕下来,跟吃烤鱿鱼一样一条一条的撕着吃,咀嚼地颇为艰难。
“我在……学习。”
纸质略硬,嚼的他下巴都酸了。
然而江绝一个没忍住,直接笑出声来没接下面的台词。
“你——你居然在笑!你笑什么啊啊啊!!”林久光一脸悲痛的把嘴里的纸团吐出来,举起那本书道:“下一页又是别的虫子,更难吃进嘴好吗!!”
江绝笑的都快肚子疼了,此刻几乎说不出话来。
“好好好,再来——”魏风安抚道:“一遍过一遍过啊。”
于此同时,戚麟坐在spf的会议室里,第一次见到金庆儿。
他其实之前跟她见过几面,不过都只是点头之交,两人甚至没说过什么话。
她虽然年龄比戚麟要小一岁,但显然发育的妩媚而成熟,哪怕只是懒散的卷着头发稍,也有种美人不自知的感觉。
一想到要在电影里和她谈恋爱,戚麟就有种强烈的背德感。
以及被他家江绝抛弃的委屈感。
你好歹象征性的吃一下醋啊!你知道你当初拍话剧跟那小姑娘接吻我吃醋多久吗!
金庆儿专心看着剧本,忽然抬头看向拉斐尔:“我们应该都接受集训的吧?”
刀功、揉面之类的镜头,如果找手替显然有点假。
这种能自己完成的事情,最好还是集中训练一下,起码能切个蓑衣黄瓜出来。
拉斐尔显然也是这么打算的,连好朋友闵初都请了过来。
他们在spf里专门找了个空房间,搬了个冰柜放进来,里面陈列着黄瓜西红柿豆腐。
闵初看起来才十几岁,清瘦干练但不爱说话,有种少年特有的清透气质。
“看好了。”
他随手垫了垫菜刀,把手中的黄瓜飞快地切了过去,整个过程似乎只是拿指尖把黄光从头到尾画了道,再拿起来的时候,那整条都如剪纸小人般错落的连在一起,透出微微的光亮来。
金庆儿和他交流着具体的做法,渐渐开始掌握要领。
然而戚麟显然连菜刀的正确握法都不太了解。
他很怕伤到手,一度开始思考要不要先买个保险再上手练。
闵初教了一半,忽然停下来看着毫无成果的戚麟。
“你是不是……不会做饭?”
后者非常诚实的点了点头。
闵初揉了揉太阳穴,随手抽了根萝卜,给他换了把稍微安全点的小菜刀,吩咐道:“先去学切小方块吧。用熟手了再学怎么切片,我晚点教你。”
闵初,一个未成年人,个子比戚麟还小一个头,把手里的任何蔬菜都简直跟玩叠纸一样,说切个玫瑰就切玫瑰,说雕个猫头就雕个猫头鹰,从头到尾神情淡漠运刀飞快,完全是碾压的水平。
戚麟学了一下午,差点把手弄破,一脸的不服输。
明明都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出来的!凭什么你就这么会!
他愣是有种不服输的性子,心想江绝为了演戏连金鱼都吃的进去,愣是开始挑灯夜战学切萝卜。
然后就真的切到半夜三四点钟了。
戚麟切到后半夜,隐约能控制自己的手指的力度,和运刀的速度,一边切一边就开始胡思乱想。
回头等他拿了影帝奖,在镜头下说得奖感言的时候,简直可以说:“我能成功的演好这个角色,要感谢日日夜夜陪伴我的那块豆腐和那根萝卜。”
不,听起来实在太诡异了。
然而拉斐尔没有给他们太久时间在公司里练习,而是带着他们和闵初去了国外各种地方,开始了解各种知识。
他们去了西班牙的马德里,去了解剧本里所描述的‘炖石鸡’。
拉斐尔和闵初明明是不同国籍和不同年龄的人,可是在市场里环游的时候,对每一样食材和香料都同样的熟悉。
戚麟跟着他们穿梭在吊着小橘灯的菜市场里,闻着闵初递来的各种香料,去理解欧芹碎的作用,百里香的气味,雪利醋的作用——
西班牙是火腿的天堂,几乎大小酒馆和餐厅里都有上好品相的黑猪腿。
拉斐尔带着他们去访问自己的好友,了解火腿切割师是如何用尖薄如雪片的长刀,将大理石纹路的黑猪腿又轻又快的片下来。
伊比利亚黑猪腿肉的纹路细密如蛛网,中间还夹杂着橡子的香气——每到深秋的时候,这些黑猪会疯狂的进食接近六七公斤的橡子,连肉都会沾染上草木的香气。
“这些后腿被海盐腌制过,到了春夏再伴随着温度的变化泛出这样的霜花。”拉斐尔跟剧组里的编剧解释着具体的特殊之处,英文虽然生硬也很动听:“小猪出生起就吃林场里的野莓和橡子,大了以后每公顷的黑猪不能超过两只。”
好几个编剧频频点头狂记笔记,戚麟则在观察着酒馆和餐厅不同厨师的神态和动作。
他们看起来放松而又享受,在片火腿时动作也没有刻意的小心。
表演的时候要更松弛一些。戚麟心里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