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荒部落生存记 完结+番外_分卷阅读_220
山祁和阿青出去狩猎以及捡拾木柴了,现在山洞中并没有其他人,罗臻两人出门前将洞口用藤蔓遮掩了一下,这才顺着无花果树到了地面上。
陆一所在的地方离洞口有点远,阿四站在追风的头顶上,从旁边的灌木丛中钻了出来,追风不敢大叫来和罗臻传话,它和火焰蚁们不一样,太大的动静很容易会吸引到掠食者的注意。
追风踢踏了两下蹄子,转身钻回灌木丛中,见两人没有跟上来,又探出一个大脑袋来,示意他们跟上。罗臻和陆湛对视了一眼,显然没想到连追风都对这新的食物感兴趣,这让罗臻更是好奇陆一找到的到底是什么了。
身边一排火焰蚁从罗臻脚下爬过,它们也听到了陆一的呼唤,不过因为要守护罗臻的安全,并不敢离罗臻太远,它们可不像陆一那样可以随意四处溜达,这会儿看到罗臻有所动作后才跟着想要上前去看看。
陆一毕竟不是用声带来给罗臻传达消息的,所以它和罗臻能够沟通的距离和鹿角马大声叫唤的时候也近不了多少。穿过灌木丛后又走了一小段距离,这个地方已经完全看不到他们落脚的那处洞口了,也不知道陆一到底是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走到这个地方来的。
等到趴拉开遮挡视线的野草之后,看清楚眼前的植物,罗臻惊诧地睁大眼睛,在一个下坡处的地方,只见生长着一大片连绵的野蕉树。
这野蕉树可要比罗臻见过的任何一种野果成片所生长的规模都要大得多,折耳和另外两匹鹿角马正探着脑袋,啃食着蕉树上那些已经熟得发黄的蕉果。
罗臻在陆湛的帮助下爬下这处高坡,这里的地势低矮,泥土比别处湿润得多,一脚踩下去靴子上便沾满了泥巴,走近了罗臻才发现,这些是野生的粉蕉,虽然鹿角马已经啃食得很欢,但罗臻还是先用自己的能力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问题之后,才伸手摘了一根已经熟透的蕉果下来。
将蕉皮剥开,熟透的果肉比他以前吃过的香蕉还要香甜得多,难怪陆一会那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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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陆湛也伸手掰了一根蕉果下来,可惜他掰的那根还是青色的,皮难剥不说,果肉又苦又涩,只咬了一口他的眉头就忍不住皱在了一起,满脸的嫌弃。
罗臻看得好笑,将自己手中吃了一半的蕉果塞给对方,陆湛也不嫌弃,一大口就像剩下的果肉都吃掉了,两个腮帮子被塞得鼓鼓胀胀的,还口齿不清地评价了一句,“甜的。”
罗臻选择在夏季中旬出门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这时候大部分的野果正到了成熟的时候,这能大大减低他们带回去一些废弃植物的几率,只要看到果实,就能知道这些东西到底能不能食用了。
“怎么了?”知道那些表皮发黄的果实味道才是香甜的,陆湛又去另外一棵蕉树下掰了几根回来,结果却看到罗臻正蹲在地上对着一棵小蕉苗叹气,不由得有点疑惑。“这里有这么多野果你不开心吗?”
罗臻摇摇头,“这些蕉树我们带不走。”
他们这次前往大海的行程历时非常长,虽说现在他们选择的道路是最安全的一条道,但是却并不是唯一的一条道,罗臻也不敢肯定他们回程的时候还会不会沿路返回,所以凡是找到了自己感兴趣的植物,罗臻都会先将植物的根茎或者是种子先晒干保存起来。
追风背上有一个大木箱子,就是专门用来存放这些东西的。
“为什么?这些野果不是已经成熟了吗?我们将种子带走不就行了?”现在陆湛也已经熟知罗臻挑选植物的流程,有种子的罗臻一般只会带上种子,没有种子的他则会将整棵植物都挖起来,将枝叶去掉,只保留根茎,以罗臻现在的能力,再有太岁和晶果辅助,完全可以再将这些根茎给种活过来。
“这些蕉树根本没有种子,而且它们的幼苗实在是太大了。”罗臻遗憾地拍打了一下蕉苗翠绿的叶子,这么大的蕉苗实在是太占地方,他们这才刚刚踏进长峰山,带上这么一棵幼苗并不划算。
“那我们回来的时候再挖几棵回去不就行了。”陆湛无所谓地说道。
他将手里已经吃完的蕉皮一扔,又剥开了一根,或者是天气太热的原因,也有可能是背着罗臻奔跑了一整天,他肚子早就饿了,平时对于野果没什么兴趣的陆湛竟然觉得这种香糯的蕉果味道还不错。
“也只能这样了。”罗臻抽出骨刀,打算切几棵已经长得差不多的蕉果下来带走,对于没办法将幼苗带走的怨念,只能靠着这次吃个够本来弥补了,至于回程的时候还能不能再折回这片地方,也就只能看缘分。
“呦呦。”追风焦急地张口扯了扯罗臻的衣角,它不喜欢蕉皮的味道,但它又没有手,没办法将蕉皮给剥开,只能催促罗臻给它投喂。
旁边的折耳见状,将口中的蕉皮直接吐到追风的面上,充分对于对方这种娇气的行为充满了鄙视,追风生气地扬起蹄子踢了折耳一脚,鼻子里重重地吐出两团气,见罗臻已经将一根熟透的蕉果剥开皮凑到了它嘴边,还得意炫耀地倪了折耳一眼,大口一张,就将整根蕉肉都卷进了口中,香甜的蕉肉让它幸福地眯了眯眼睛。
“别吃太多了,小心肚子会不舒服。”罗臻只喂了几根就不愿意再给追风喂了,将它打发去吃草,看看天色,担心去狩猎的山祁两人回来后发现他们不见会担心,便和陆湛每人提着几棵蕉果往回走。
罗臻挑选的蕉果很有技巧,除了那些熟得发黄,马上就能食用的之外,还有一些表皮刚刚有点黄色的影子,剩下的则还是绿色蕉皮的,这样等他们将熟透的吃完之后,剩下的也刚好到了能够食用的时候了。
而且蕉果砍下来之后放上两天,比直接在树上摘下来的时候吃会少上一点涩味,即使他们发现的这个品种已经足够香甜,放上两天味道也不会差到哪里去,或许还要更好一些。
等两人带着鹿角马们回来的时候,山祁和阿青也已经狩猎回来了。
“大巫,首领,你们去哪里了?”阿青看到两人扛着一大堆野果回来,连忙迎上前将罗臻手里的野果接过。
“我们发现了一片蕉林,这些蕉果味道不错,一会儿你和山祁尝尝看。”找到这么一大堆蕉果,罗臻的心情不错。
山祁这次猎回来的是三只野鸡,还有一只肥硕的野兔,野兔已经提前剥了皮清理好,野鸡只掏了内脏,毛发没有热水很难退得干净,便打算拿回来后再处理。
罗臻见状干脆在洞口挖了几块泥巴回去,用泥巴搭了一个简易的小灶台,出门时候的野菇肉干汤已经冒出了香气,四人分吃完后直接将竹筒里打回来的水放到陶锅中,打算烧水给野鸡脱毛。
这次出来罗臻带了不少酱料,除了那些粉状的调味料之外,其他的果酱并不能存放太久,将酱料涂满野兔后直接放到火堆上烤,周围有臭草,臭草的味道被许多动物所厌弃,所以他们也并不需要担心有掠食者会闻到烤兔的香味摸到这附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