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没错我爹娘是反派_分卷阅读_2
我到现在还记得那时候作者对于林瑰的描写:年岁尚小却风华初成,轻纱掩面反而更添神秘灵动,一双露在外面的眸子如霜似雪,不沾一点人世尘寰。
总之,这是极好的一个妹子,白衣飘飘,仙气满满,冷若冰霜,堪称小龙女再世,可惜,被男主这手辣的给摧残了。
白月光刷刷刷拔剑出鞘,三两下就秒杀了魔兽,把男主都看呆了,只差留下两行鼻血。白月光虽然看着冷,但是她心肠还是比较热的(只对男主热),见孟寒凌受伤,还主动带他去自己闭关静修的洞府疗伤。
要不是此时男女主都还未成年,这一准是要发生些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的,可惜,此时他们两一个十五一个十四,做的事情简直不要太纯洁,我一直觉得这个作者蛮拼的,为了这点纯洁的爱情,甘心被拍无数板砖。
白月光照顾了男主十天,什么仙丹妙药都不计成本的给男主用上,结果男主不仅伤好了,而且还连着突破了两级,一直从练气五层涨到了七层,虽然依旧是弱的可以,但是至少洗洗经伐髓过了啊!脏东西全给洗出来了,以后修炼绝对是事半功倍的。
而此时他也知道了白月光的身份,内门某长老的亲传弟子,资质堪称千年不遇,被誉为整个昆仑的宝贝和未来。
如此优秀,如此美丽的妹子当前,男主动心了,决定早恋了,但是同时他也意识到了自己和白月光的差距。
真的就是一个是天上的月亮,一个是地上了烂泥塘。
男主觉得,白月光是喜欢他的,就算不喜欢也至少有好感,只是自己实在太差劲,人家妹子无法跨越千山万水来到他身边。
于是乎,他决定自己跨过去。
从此,孟寒凌爆发了!
他觉得自己之前的五年外门生活简直就是在浪费生命!
男主决定痛改前非,一心修炼,终于,在两年之后,他十七岁那年,比武场上一战成名,以优异的“成绩”被掌门破例收为弟子,羡煞旁人。
不要说这件事情有多么多么不可思议,有多么多么不合规矩,什么叫规矩?所谓规矩,就是为了主角而改变的!
孟寒凌一朝飞上枝头变凤凰,也终于能够接近昆仑派的明珠林瑰妹子了,两人很是甜甜蜜蜜了一段时间,但是好景不长,人界又不太平了,神器更易,禽兽屯于阶陛,魔族趁乱浑水摸鱼,不仅端掉了好几个较小的修仙门派,还大肆屠戮,残杀收集人类灵魂!
作为修真界的王者,龙头老大的昆仑山,终于不能再作壁上观,昆仑高层开了几天的研讨会,终于决定派一些能力比较出众的小辈下山历练一番。长长见识杀杀魔族的同时,也救救百姓为门派博一点好名声。
是的,救救百姓只是附加的。在这些自命不凡的修仙者眼中,凡夫俗子,基本等同于刍狗。要不是这回魔族杀得太多,他们基本上是处于一种放任自流的态度。
毕竟他们也不大看得上魔族。虽然魔族的确比他们要强很多,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修仙的就是看不上魔族,更有甚者觉得魔族就连刍狗都不如。
我当时看的挺奇怪的,别的不说,昆仑的掌门修为不过出窍而已,而人家魔族族长呢?人家还是个女的啊!修为保守估计都是分神啊!更别提魔族还有个不问世事的隐藏boss归墟,一出场就是妥妥的大乘期,秒杀了一众小蚂蚱。
当然,魔族也不是没有弊端。
在魔界,他们分为三个级别。
高级的魔族生来就是人形道体,不论是肉体抗摔打能力还是修炼天赋都是杠杠的,但是他们偏偏生育困难,基本上就是那种要么生不下来,要么生下来了孩子却耗干了母亲的精血,所以人数实在是稀少;其次是那种比较低级的魔族,他们生来兽形,天赋普遍不高,但是努力修炼也能混个人形,他们唯一的好处就是繁衍快,生的多,一胎少说也有几十个崽子,可谓是战场主力军,专门就是冲在最前面卖命的。
而还有一个最低的级别,就是魔灵,一种连形体和意识都没有的小可怜,差不多就和幽魂能划上等号,攻击力不强,一打就死,唯一的优势大概就是魔灵是群居,以吸人精气为生,要真普天盖地的冲上来,也足够人烦恼的。
而且,最主要的问题,魔族的灵气资源已经近乎于枯竭,如果不是他们都很有献身精神,每代总有那么几个强悍的长老宁愿牺牲自己来供给能源支撑魔界,魔界早就要毁了。
前任的魔族族长怎么死的,就是为了支撑魔界而献身的。而新任族长晚菁,继位时仅仅百岁。这个年纪,在魔族中,基本就等于人族的十五六岁,都还没成年!
魔界是个大烂摊子,但是晚菁很有手腕和能力,不过百年时间,就将魔族从被修士追着打的局面扭转成了双方谁也不会轻易招惹谁。这一点听着好像很简单,但是真要做起来,其中的辛酸不是常人可以想象的。
但即使是这样,魔界的情况依旧不容乐观,低等魔物越来越多,魔界原本是上古天魔创造了专门给自己的后裔居住的空间,容量就算大也是有限,实在是无法容纳那么多低级魔兽与魔灵。
曾经有长老忍无可忍的提议驱赶一些魔兽与魔灵,但是这也只是气头上一说而已,不可能真的落实到行动上,他们唯一能做的,大概也只有向人界出手,争夺资源了。
这种行为并不光彩,但是却已经是他们到现在为止唯一可以做的事情了。如果不放魔物去人界,魔界的空间就要塌,到时候简直就是魔族的全民悲剧。
我从来不觉得我是什么好人,当初在看书的时候,我就觉得魔族并没有什么错,是作者不给人活路,逼着人家杀出一条血路,而现在,就连晚菁都成我娘了,这世上哪有胳膊肘往外拐的孩子?魔族生孩子有多难我清楚,就是为了娘亲生我吃的那些苦,我也不能恩将仇报!
更何况,最终boss之一成了我娘,另一个十有八九是我爹,都已经和反派绑的死死的了,我哪里还有回头路?
要么干掉主角,要么顺从剧情game over。这一笔账,只要是个人,大概都不会算错!
只是......我有些茫然的伸出小短手抱紧了我的族长娘,疑惑的想,不对啊,原著里只是说魔族的族长和大祭司非常暧昧,没说他们已经连女儿都生下来了啊!
我一惊,难不成,我居然是个bug?!
作者有话要说: 大年初一爬上来更新一章~也许晚上再更一章?噫,这取决于宝宝的心态哦~
昨天抢红包完全抢够了山兔兔cos服的钱,真是欣喜若狂!
哦呵呵呵呵呵~~
☆、第3章 论男主与魔族的深仇大恨
一台强大的计算机,很有可能最后就是死于一个小小的病毒。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我很有身为bug的自觉,我要做的,就是那个病毒,就是那只蚂蚁。
我已经摸清楚了现在的时间,按照书中的纪年方式,男主现在应该才只有一岁,会不会说话还是个问题,更别提威胁。
我很想乘着现在这个档口把他干掉,奈何我连他都不如,牙都没长,声带都没发育好,连说话都不行。
就是我能说,我又如何让我这个boss娘亲出手去杀一个到现在为止还名不见经传,连天赋都不甚佳的小屁孩呢?
有时候级别相差太多,地位差距太大,也是一件让人很头疼的事情,我要是说这个孟寒凌在几十年后会成为昆仑派新的掌门,将一盘散沙一般的修仙门派、世家聚合在一起正式向魔界宣战,估计我娘亲都要以为她闺女魔怔了。
魔族寿命很长,作为天魔后裔,只要不遭受重创或者自我牺牲,他们的生命几乎可以算作“无尽”。而且有一点挺得天独厚,那就是天魔一族生来人形道体,就连一开始的成长也是和人族一样成长,只不过到了十八岁以后,就可以选择是让自己继续变大,还是永远停留在那个时刻。
不要以为这是作者在眷顾魔族,恰恰相反,此文作者不知道和魔族有什么仇什么怨,他写的所有都是为了要让魔族最后惨绝人寰。譬如不会老这一点,须知,即使是修士,也抵抗不了时间,他们也想要永恒的青春,于是,在魔族的两位最高领导人自相残杀双双身亡,七位长老死伤惨重之后,其余生下来为数不多的天魔族人便被昆仑以及另外的一些和男主亲密的修真大派秘密囚禁起来,取血炼制驻颜丹药。
天魔一族要死亡不容易,被囚禁之后,真真就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男主这么做,并非他黑化了,在大众面前,他还是那个心怀天下苍生的昆仑掌门,他对于魔族如此憎恶是有原因的,那就是他心爱的白月光林瑰,死于魔族之手。
在那一次下山历练中,尚且还怀有慈悲心肠的男主实在是看不过师兄弟们将凡人看低一等,只想着保全自己的心态,于是便处处出手救济,以至于好几次众人能逃的时候逃不掉,只能硬着头皮和魔物拼杀,即使最终没有死人,但是断胳膊断腿是少不了的。
那时,百姓几乎把孟寒凌当做救世主一样来膜拜,而同门们则是将他恨得咬牙切齿,有一位师兄在与孟寒凌几次争吵怒极之下甚至拔剑与之大打出手!
孟寒凌虽然是男主,有光环加身,但是一个筑基初期的对战一个筑基后期,半步金丹的师兄,那还是只有一种可能——被吊打。
此时,我们的白月光妹妹自然是出手维护,并且选择坚定不移的站在男主的身后,和诸位师兄弟决裂!
我到现在都记得当时这位林瑰妹妹的一句话:“师兄,我看你们是被魔气侵了心智,居然朝同门拔剑!此事如若传扬出去,我昆仑岂非贻笑大方!”
她的言下之意,就是她看诸位师兄弟脑子有病。但是在我看来,她和男主才是真的脑子有病。
修真界讲究无情,讲究强者为尊弱肉强食,要一群信奉实力的修士为了救一群凡人而牺牲自己……对不起,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他们并没有魔族强者那样的自我牺牲精神。
吵架都已经吵到动手打架的份上了,那么自然是不可能再握手言和一起走了,两拨人没怎么纠结,果断的选择了分道扬镳。
孟寒凌和林瑰一路说说笑笑,路见不平即拔剑相助,小日子过的分外美好,就这样,三个月的时间一晃而过,他们再一次和诸位师兄弟遇上了。
那时,师兄弟们正在和魔族缠斗,而这个魔族,并非魔界的小喽喽,而是正正经经的天魔族人。
天魔一族只需收敛气息,便可以完美的将自己伪装成人族强者,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被人发现的,尤其是被一群筑基期的小朋友发现,我当时就觉得,这是一个很明显的bug,但是对于此文作者来说,能推动剧情就成,bug什么根本不是事儿,毕竟他在后面还有数也数不清的硬伤无法解释。
两拨人究竟是如何对上的不得而知,但只要稍微对修仙有所了解的人都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在修仙之路上,级别越往上,差距越大,他们这些人中最厉害的也就是那位半步金丹的炮灰师兄,而对方却是实打实的金丹中期,在实力的完全碾压下,仗着人多围殴,是最最愚蠢的,唯一的结局就是上一个死一个,上两个死一双。
男主才入内门不久,本身就和师兄弟们感情不深,而且先前又有矛盾,在此生死攸关的时刻,自然是不愿意再淌这趟浑水,但是白月光不一样,她从小生活在内门,与师兄弟们亲如一家,即使之前为了男主可以与他们分开,但是在她心里,吵架归吵架,那些还是亲人,她绝不可能抛弃他们不管。
两人来来回回争吵了接近两千字,白月光爆发了,甩开男主就冲了出去,而男主在眼睁睁看着她冲了上去之后……他自己也冲了上去。
最后的结果自然非常惨烈,除了有不死光华的男主以外,其余全部团灭了,包括我们可爱的白月光林瑰妹子。
此生挚爱就此丧命于天魔族人之手,男主孟寒凌可谓是把天魔族人恨到了骨子里,说是恨不能食肉饮血都是轻的。于是,林瑰妹子就此变成了男主和魔族对上的踏板,在男主的心中束起了除魔卫道,魔族该死的大旗,成功晋升为男主此生注定可遇不可得,却又终身痴迷的初恋白月光。
ok,关于原著我们暂时到此为止,目前我有必要说一下我的现状。
天魔族人生育困难,我亲亲的娘怀我怀的比哪吒还长,是他的十倍,整整三十年!
魔族怀孕是很痛苦的,一旦有女性天魔怀孕,那几乎就是要闭关静养的,但是我这位娘亲,在那三十年里面每天还在坚持处理公务,从来没有一时一刻的懈怠,更别提她在生我的时候,生的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就此陨落去见诸位先祖。
在这个世界上,大概没有比晚菁更加尽职尽责的族长了。
她一心为了族人,族人不傻,自然也都为她。我这个“小公主”,之所以会被他们当做珍宝一样的捧着怕碎了,含着怕化了,很大的原因就是因为我这个劳模娘亲。
几位长老都对我极好,我也多多和他们亲近,只有从小和他们搞好关系,将来要做起事情来,才能一路绿灯!
而一晃眼的功夫,我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两年,逐渐的,我从一个短手短脚的婴儿团子,正式成长为一个......嗯,粉雕玉镯却依旧四肢短小的团子。
呜呜呜,穿书穿反派我我认了,可为什么还偏偏要变婴儿?这手短脚短的,要做什么委实不方便,如果可以有什么办法能够迅速改变现状,我真的一点也不介意拔苗助长!
迈着小短腿,我“哒哒哒哒”的奔向我家boss娘亲:“阿娘!”
晚菁正皱眉立在巨大的水晶壁前,不知在思索着些什么,一听见我喊她,便立刻回身一把把我抱了起来,微微一笑,如同冰雪初销,竟是美的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我现在已经知道了我的确是晚菁和归虚生的,这在魔族高层不是秘密,大家心里都有数,毕竟除了大祭司,也没有谁还能配的上他们的族长大人了。但是就我来说,我还是感觉……我家娘亲真是一朵最美的鲜花插在了最臭的牛粪上!
上辈子我家庭和睦,老爸从小身体力行的教育我,将来当别人老公一定要和他那样,就是比不上他这般疼媳妇,嘘寒问暖也必须是随时随地的,处理事情也要先过问老婆大人的意见,媳妇错了也是对的,等等等等诸如此类,所以,虽然我没谈过恋爱结过婚,但是,我尤其看不惯不负责任的男人。
而归虚明显就很不负责任。晚菁千辛万苦的怀孕三十年,他消失无踪;晚菁生孩子生的几乎陨落,他也没有出面.一直到现在,我已经两岁,却连父亲长什么样子也没见过。
呵呵,这种男人,要是搁现代,一准就是个要被人挂天涯喷死吊打的人渣!
晚菁的性子有点喜怒不定,当然,不包括对我,我家娘亲不论什么时候对我都是最最温柔的!要不是她是我亲娘,要是我还是个男的,我一准要把她娶回家当媳妇!
咳咳,扯远了。
对于诸位长老来说,我家娘亲是不太好琢磨的人,但是唯有一点,大家心里都和明镜似的,那就是,决不能在她面前提起我那个该被吊打群喷的爹!
晚菁生气的时候也许会放威压骂人摔东西,但是在提起归虚这个名字的时候,她唯一的反应就是沉默。
一个人要是发火了,那别人至少还知道你在生气,可是你沉默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也许在众人眼中,晚菁是无所不能的领导者,但是唯独在她沉默时,大家才会发现,他们的族长也只不过是一个弱女子而已。
晚菁的修为越来越高,分神巅峰的瓶颈甚至隐约有些松动,几乎有半只脚踏入合体的迹象在,但是她的人却越来越单薄,消瘦的好像一片影子,除了脸上还看的过一些,身上几乎已经不剩几两肉了。
娘亲啊,减肥需谨慎,您再瘦下去就改成白骨精了!
作为阿娘的贴心小棉袄,我搂着她的脖子,在她脸上“吧唧”一大口:“娘亲今天是不是又没有乖乖吃饭!”
乖乖吃饭是我这个小婴儿该做的,晚菁分神巅峰着实没必要,都辟谷了的,但是我一想到她总是连着十天半个月的不吃不喝,就觉的心里头一阵发酸。
我家娘亲被我问得一愣,不过旋即便笑了,说道:“阿娘吃过了。”
我心道:半个月前喝了杯茶也算?
我小嘴一扁,大眼睛眨巴眨巴:“阿娘骗人,你要是再不好好吃饭,蕤儿今后也不吃了!”
晚菁抱着我亲了亲,轻声道:“别胡闹。蕤儿乖,娘亲给你看样东西。”
我疑惑的看了周围一遍,四面黑墙当中一面水晶壁,有啥好看的?
“蕤儿把手放上去,什么也不要想,就把手按在上面,好不好?”晚菁轻声细语的哄小孩,哄的我都有点黑线了。娘亲你至于吗?我好歹也是一个嘈过无数某点文的成年人,不会连测灵根也不知道的……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这一章就是交代清楚一些“原著”中的事情,其他也没啥……因为有些抱歉所以晚点应该还会更一章,毕竟夜夜假期也很忙所以我也感觉很不好意思(t ^ t)
有朋友说我写的像草稿,好像是有点,有机会再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