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养歪攻略_分卷阅读_65

  她许久未曾动用武功,现在这么一现,不仅王翦父子俩,就是龙阳君瞧向谨欢的眼神,也带上了几分热烈。这样高深精妙的武功,便是能学到一两分,也足够了。
  谨欢又不是个死人,被三道眼光“凝视”着,自然是有感觉的。“行了,等回去,只要你们学得会,我就教。”
  三人大喜过望,要不是时间不对,估摸着都要急着行拜师礼了。
  谨欢心里呵呵一笑,啧啧啧,真以为谁都能学她的《水榭花楹》不成?就系统这小贱人,估摸着除了扶苏,谁都学不会这轻功,就如同当年除了胤礽之外,谁都学不会一样。开玩笑呢,任务对象啊,不得来点特殊待遇啊。
  看着殿内丑态毕现的众人,谨欢只觉得自己的眼睛疼。算了算了,还是去摸魏王的小金库吧,想到这里,谨欢又将目光移向了龙阳。
  “公主且随我来。”王宫的库房又分内库和外库,而其中最为重要的,自然就是魏王的私库,要说那里面的,可真是金银珠宝不计其数啊。
  百姓贫穷到连严冬都无法度过,而身为君主的魏王却依旧过着奢靡无度的生活,这样的糟心货色不死,谁死呢。
  “哦,对了,有件事我觉得还是应该告诉你们一下,死也要做个明白鬼嘛,”原本已经抬脚要走的谨欢突然转身,指着龙阳君朝殿内众人,顺便刻意用内力加大了声音,好让此刻在王宫之内的秦军都能听到,“龙阳君是我秦国派来魏国潜伏的密探,他紧随我之后入秦,至于说他今日所作所为,自然因为他是我秦人,身为秦人,他不为我大秦尽忠,难道为魏国尽忠吗?”
  魏增一口鲜血吐出,昏死过去。
  谨欢得意地拍了拍手,“走,抄家去。”
  第111章 大秦长寿
  老话说,男人三大喜,升官发财死老婆。搁谨欢这儿呢,这话可适用,不过她“男人”早就死了,这算一喜。升官呢,她应该也无可再升了,需知现在可不是两汉那时候,公主出嫁了之后还能有汤沐邑,就现在这情况,汤沐邑圈选在哪儿都是个问题呢。可是谨欢一回秦国,嬴政就不顾众人百般劝阻地给谨欢赐下了封地。
  这两者对谨欢而言都属于可有可无的那种,故而最重要的就来了,发财啊!
  谨欢双眼放光地打量着魏王的私库,趁着众人没在意的时候抹了抹嘴边并不存在的口水,心里那叫一个乐开了花。
  哈哈哈哈哈,发财了,发财了啊!
  系统忍不住嗤笑了一声:“宿主,你这又不是第一回抄家了,至于吗?”
  可不就是,说起这一点来,系统也是很崩溃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谨欢一开始抄了快活王的宝库得到了各种宝贝让她超级嗨的原因,反正自打之后,她就各种迷上了“抄家”这种类型的活。先前在江湖上倒也罢了,可是上回在清朝,那可真是,赶着就把胤禛以后的任务给做了大半。不过想想也能理解,只要把人给干翻了,然后就跟游戏里头打败了*通关似的,可以得到大笔的金银珠宝,这样的活,谁不喜欢呢?
  可是喜欢归喜欢,宿主你这模样,是不是有点丢份儿了啊?系统忧心忡忡想道。
  谨欢暗暗朝天翻了个白眼,她就是没见识,怎么地吧。
  要说这时候的珠宝玉石,不提别的,单提这手工艺,肯定是比不上后世那会儿的巧夺天工的,别的不说,就说金子的冶炼好了,现在的纯度跟之后的纯度,那绝对是没法比的呀。
  可是有一天它有先天优势啊。
  那就是大!
  没错,大,很大,超级大的那种!
  拳头大小的夜明珠盈盈生辉,两人高的珊瑚血□□滴,足球大小的玉石交相辉映。这是什么,这就是幸福的感觉啊!
  不仅谨欢,就是紧随其后的王翦等人,也都看花了眼。倒是熟悉私库详情的龙阳君站立着一旁,笑着打量着众人,看着他们脸上毫不掩饰的惊讶之意,脸上也有了几分笑意。
  还真是赤子心性啊。
  “兄弟们,搬走!”谨欢大手一挥,后面人的应和如山鸣海啸一般传来,震得连空气都彷佛震动起来。
  将王翦留下来在这点清点宝物顺带着收拾残局,谨欢就和龙阳君跑一边儿“谈心”去了。
  “既然我方才已经说出了你是秦人的话,那么想必不日之内,这番话就可传遍六国,那你随我一同归秦,也是理所当然的。”
  谨欢是真心地想给扶苏再拐带一个老师回去的。
  诚然,韩非很好,甘罗也很好,甚至于嬴政更是非常好,但是这三人都有一个缺点,都太过于高高在上了。
  是,韩非怀才不遇,甘罗被冷落多年,而嬴政更不消说,少时多苦难,就是当了大王,还有个拖后腿的亲娘拉着。可是这些都没法掩盖一个事实,那就是这三人都是地位高,出身高,眼界高的三高人士。
  龙阳君则完全不同。他出身平民之家,受尽艰辛磨难,身为娈宠,更是受尽众人的轻视和白眼。可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还能努力学习,一步一步地充实自己,慢慢图谋,彻底将仇人们打落万丈深渊。他对敌人狠,对自己更狠。
  当然了,并不是说谨欢希望龙阳君教扶苏怎么对自己狠,她希望龙阳君教导扶苏的,是从另外一个全新的角度去看待这个世界,论起算计人心,秦国多得是高手,可是能算计到龙阳君这般地步,喜怒不形于色的,当真是稀世罕有的。
  “公主仁义之举,龙阳不胜感激,只是我到底是……”
  “哎哎哎,停停停,这话不比再说。”谨欢摆手示意龙阳不用强调这个,“我大秦重用人才,只要他有本事,所谓出身,不过是句狗屁,便说我大秦的五羖大夫,昔年穆公从市集之上以五张黑羊皮换来,结果呢?百里大夫谋无不当,举必有功,我大秦因此而开地千里,称霸西戎,若是当年穆公因为百里大夫当时身为奴隶便弃之不用,何谈雄图霸业?所谓英雄不论出身,我知你心中抱负,也知你一身本事,难不成真要埋没在这腐朽溃烂如今已经不复存在的魏国里吗?”
  也不知道是不是平常听韩非怼人怼多了,谨欢而今说起话来也越发跟卖盆儿似的,一套接一套,这一溜儿的话说下来,那是听得龙阳君眼睛发红,鼻子发酸,心中泛暖,此刻脑海中只剩下一句话,“士为知己者死”。
  “话已至此,若我再行推脱,便是刻意了,龙阳而后,唯公主之命是从。”龙阳君俯身行了一个大礼,一字一句严肃说道。
  谨欢连忙将人搀扶了起来,“客气了客气了,我也不用你为我效忠,说真的,咱俩这身工夫真比起来,你也的确不够我打的,我就是想让你先去教我侄儿去。”
  龙阳君听到谨欢前半段话,先是面上一红,他心里清楚,公主这身工夫,十个他也是不及。可是听到后半段,他又犹豫起来,“可是扶苏公子?”
  虽然身在魏国,可是扶苏之名而今早已传遍天下。秦王长子扶苏公子,少而敏慧,大度能容,拜韩国公子韩非为师,常有人私下称赞,有明主之相。
  “正是扶苏。”提到宝贝大侄子,谨欢脸上的笑意也越发浓厚了,此番出行,已三月有余,待到大军整理妥当,和文官交接好了之后班师回朝,只怕又要一月有余,谨欢真是想想就心理暴躁。
  要不先溜回去算了,等到王翦领着人快到咸阳的时候,她在偷偷溜回去,管别人知道不知道呢,反正大面儿上过得去就行了、谨欢越想越觉得这个法子可行,“走走走,咱们去找王翦,跟他说先溜。”
  “公主,”龙阳迟疑了一下终究还是开口道:“由我来教导公子,只怕会引起非议啊。”龙阳的担心不无道理,所谓言传身教,耳濡目染,就算龙阳君当男宠不是出自他的本意,可是他到底还是当了这么多年,要是到时候有人以此为借口攻讦怎么办呢?
  “朋友,我既然敢带你走,这些问题,还怕我不能解决嘛?”谨欢“大掌”拍了拍龙阳的后背,“去吧,把你的金银细软都先收拾好了,大军慢慢吞吞的,而且还有一堆的屁事要忙活,我们先动身回咸阳。”
  龙阳:“……”
  王将军会哭死的吧?
  事实证明,龙阳君的确是个聪明人,要不是顾忌着自己这张老脸和周围人太多,王翦真得就哭出来了。
  “公主,您走了,这剩下的事情?”王翦隐晦地拒绝道。
  哪知道谨欢十分理所当然道:“你是主帅啊,事情本来就该都是你负责嘛,我不过是个小小的先锋官,仗既然打完了,那我申请打前哨先回去也不是不可以嘛!”
  王翦:“……”
  一口老血吐给你看哦!
  要不是这是公主,不能以下犯上,王翦这会儿真的气得想抽人。
  什么叫事情本该就是我负责?公主你自己摸着良心说说,这一路打过来,咱们俩到底谁听谁的?什么叫小小的先锋官?公主你到底还能不能讲点理了,谁家先锋官指挥着满大营的军士们到处遛的?
  谨欢特别不要脸地朝王翦耸了耸肩,摊了摊手,表示她就是没良心,她就是不讲理啊!怎么样,来揍她啊!
  略略略略略,反正又不敢揍,她就是要先走!
  王翦心疼得捂住胸口,觉得头都要疼炸了,打这么一场仗,他真是要折五年的寿哦!
  “您别急着走,先前咸阳来信说第二批官员们已经上路了,可是他们来归来,外头营地里还留着一批呢,他们怎么办?”当初的官腔打得就是让这些人来支援东郡的改造计划来了,可是真能让这些脑子进水的来工作吗?那必须不行啊!可是王翦怀疑,要是谨欢不在这儿压着,等到那些人坐不住的时候,必定就要掺和进来了。眼瞅着全都是油水,谁不想趁着这个机会捞一把呢。
  王翦忧心忡忡,谁知谨欢却浑不把这事儿当事儿,“怕个球,我早就跟大王商量好了,跟那些蠢货一起来的几个,全都是学宫里心最黑手最黑的,脑子在线,武力值也在线,到时候不用你们动手,他们几个就能把这群蠢货给玩死,放心吧。”
  王翦艰难地点了点头,觉得自己大概一转头就真的要哭出来了。
  放心?放个屁的心啊!不说还好,越说越可怕的好嘛!带脑子还武力值在线的,这样的杀器到底是哪里来的哟!
  谨欢可不管王翦此刻的心情有多复杂,她写好了信放了鹁鸽之后,就高高兴兴地把一堆“破烂事”全都扔给了王翦父子俩,然后领着龙阳君和一队兵士,以及一长串看不到尽头的大车回秦国了。
  王宫中,嬴政收到了翘首以盼许久的鹁鸽,此时大军胜利的消息还没有传回来,毕竟地上跑的,说真的,跑的再快也没天上飞直线的方便啊。
  “大善,大善啊!”嬴政看到“胜利”二字,立刻哈哈笑了起来。
  旁边已经开始打瞌睡的扶苏被亲爹的笑声惊醒,看着亲爹笑得都朵老菊花似的,就知道必定是姑姑传回来的消息。
  “父王,可是姑姑要回来了?”扶苏也十分雀跃。
  “是啊!”嬴政拍了拍儿子的圆脑袋,最近华阳夫人的身体很是不好,也不知道是不是谨欢不在的缘故。华阳夫人这一个不注意,后宫里顿时就又闹腾起来,居然还有那不长眼的把手给伸到了扶苏身上。虽说还没成功就被发现,连带着幕后之人都一并被嬴政给处置了,可是想想姐姐回来之后知道此事的后果,嬴政下意识就把扶苏接到他这儿来了。
  傻儿子哎,你可消停一点吧,不然等你姑姑回来,寡人可就没法消停了。
  “对了,你姑姑还给你又找了个老师来着。”嬴政看到最后,又朝傻儿子来了一句。
  第112章 大秦长寿
  “老师?”扶苏暗暗思索了一番,魏国还有贤臣良才吗?而且按照姑姑给他挑选老师的水准,这个人必须是个特别有才的人啊。
  魏国?特别有才的人?
  扶苏想了好半天,都没想出来一个,苦着一张小脸问嬴政道:“父王,姑姑给我找的老师到底是谁?”
  嬴政心情更好了,带着几分戏耍儿子的心情道:“便是那位我大秦埋在魏国的探子啊!”谨欢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尽数在信里交代了个一清二楚,包括龙阳君的秦人身份,当着这么多将士的面儿,当着魏国那么多人的面,不消三日,这传闻必定传遍天下。
  再加上龙阳君的出身本就难寻,而他又确确实实是在当年谨欢嫁入魏国之后出现的,龙阳君秦人安插的探子这个说法,的确非常站得住脚。没见连王翦等人对此都深信不疑嘛。
  可以说,龙阳君的秦人身份已经是无可置喙的了,谨欢比较担忧的就是龙阳君随她一起归秦之后会引来的争议。
  “扶苏,你觉得龙阳君此人如何?”既然姐姐有意让此人做扶苏的老师,那么此人就必定有可取之处,嬴政一向信任姐姐的眼光。至于说所谓的龙阳君的真实身份一事,秦国知道此事的,拢共不过四人,谨欢,嬴政,甘罗,李斯。
  不对,其实是五人,扶苏再小,也是要算数的。
  既然要让龙阳君当扶苏的老师,嬴政觉得还是早点知道这孩子的想法为好。要搁从前吧,嬴政肯定就一言堂了,大人决定的事情,哪有小孩子插嘴的余地。只是连着因为这样的态度被姐姐教训多次之后,嬴政这才勉强改掉了这个坏毛病,这不,现在就来当贴心老爹来了。
  以嬴政的估计,现在外面对龙阳君的看法大抵能分成两类。一类就是骂他佞幸,身为男子却自甘堕落,以娈宠晋身的,而另一类嘛,当然就是大肆夸赞龙阳君的自我奉献牺牲精神的。前者可以无视,后者则是基于龙阳君是秦人的身份,可是扶苏宝宝心里清楚啊,这位名动天下的龙阳君,并不是秦人。
  扶苏斟酌再三,最终说道:“姑姑曾言,此人心计,武功,智谋均可称上佳,而在我看来,此人心性亦是常人难以企及。”
  可不就是,顶着个男宠的名号这么多年就是为了报仇,在报仇的同时还能不断地学习来充实机身,这样的强大的心性,扶苏不得不承认,自己远远不如。
  嬴政闻言哈哈大笑道:“不错,算是有长进了。”
  要说嬴政一开始对于养孩子这种事情吧,那还是绝对的持拒绝态度,最好的佐证例子就是他自己。嬴政太清楚他自己小时候是个什么德行的破孩子了,而回到秦国之后,嬴成蟜也成功地向嬴政展示了一下被娇惯长大的熊孩子是个什么德行。所以对于孩子,哪怕是自己亲生的,嬴政也一直是采取的避而远之的态度,反正表现出自己重视的那个态度就行了,亲近不亲近什么的,当爹的不亲近孩子的多了去了,他又不是一个特例。
  然而扶苏是一个完全不一样的孩子,和他曾经想象中的完全不同,也许就像姐姐说的那样,扶苏,是一个小天使。尽管嬴政并不是很明白天使是什么意思,但是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的话,老天爷的使者,应该是最好的吧。
  当然了,这并不是说扶苏是一个善良到近乎天真的傻孩子,正相反,这个小鬼头很有心眼,狡猾得很,而是说,对于嬴政而言,这个孩子,是一个他原本并不是很期盼,现在却十分期待的继承人。
  嬴政和常人不一样,他生而为王。许多事情他甚至都不需要去思考,就能下意识做出最好的选择,所以谨欢夸赞他是天生的王者。可是扶苏不一样,他彻彻底底是一张白纸,甚至于在一开始,扶苏都不是嬴政设想中的那个适合继承自己王位的孩子。因为他实在太过于仁慈善良了。
  诚然,仁慈,善良,这些都是极好的品德。可是对于为君者而言,这两样东西,根本就是最沉重的镣铐和枷锁。君子行有德,举有方,可是一个合格的君王,却从来都不是一个合格的君子。就是嬴政自己也承认,他就是一个小人,性情暴戾,睚眦必报。毕竟坐在王位之上还想当君子的话,那就等着被啃成白骨吧。
  幸而,这孩子还能教。
  在经过谨欢的初步教导,又跟着韩非这个头发黑眼睛黑肚子更黑的法家和甘罗这个除了皮白哪儿都黑的一起学习之后,扶苏总算是慢慢有了嬴政期待中的接班人的样子。
  谨欢总习惯于在他们父子饱腹之后端上甜品来给予他们惊喜,说是到最后的才是最好的。在自己开始教导扶苏之后,嬴政又一次地体会到了这种感觉。
  自己教导出一个合乎自己心意的继承人?
  嬴政不得不承认,这当真是一个极大的诱惑。
  而这时,远在千里之外的魏国,哦不,应该说是东郡,已经带着东西成功跑路,而且已经跑了一天安营扎寨的谨欢突然收到了系统的提示。
  系统:“叮!d=====( ̄▽ ̄*)b恭喜宿主,副线任务,挽救始皇帝的名声达到一个小成就——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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