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_分卷阅读_138

  就算伞再大,两个男人挤在同样一把伞下也实在是太拥挤了,更不要说他和西门吹雪都是非常高挑的身材。
  西门吹雪目不斜视,将伞往自己的方向再度倾斜。
  两把伞绽放在雪中。
  “咚咚咚——咚咚咚——”
  拍门声从两人身后传来。
  叶孤城的脚步先是一顿,声音这么大,好像是从万梅山庄的门口传来的?
  万梅山庄是一个山庄,中间是亭台楼阁,外面却有围墙与气派的大门,门好像是实木制的,但其硬度又堪比青铜,这样一扇大门竟然能被敲得如同房门一般响亮,也是很少见的。
  也所幸他们离得并不是很远,敲门声听得十分清楚。
  西门吹雪道:“不用管。”
  语气似乎很熟稔,好像习惯了这种敲门方式。
  叶孤城道:“陆小凤?”
  一瞬间福至心灵,跑万梅山庄能熟悉成这样,又有本事敲大木门的,似乎也只有陆小凤了。
  特别西门吹雪还没有炸。
  果然西门吹雪点头道:“没错。”
  并不需要有人给他开门,陆小凤显然只是象征性地敲敲,发现没有人理他就自己轻功一运,翻过围墙跳了进来,眼见着西门吹雪和叶孤城都停下了脚步,还挥着手臂大声道:“西门吹雪!叶孤城!”
  他身上披着大红色的披风,整个人画风和两位顶尖剑客非常不一样,就好像是一团火。
  西门吹雪冷笑道:“进门如此声势浩大,也只有你一个。”
  陆小凤摸摸自己眉毛似的胡子,他现在可宝贝自己的胡子了。
  西门吹雪道:“你不请自来有事做什么。”
  陆小凤道:“做我平日不请自来的事。”
  塞北的冬天如此寒冷,怎么能没有几壶好酒助兴?
  在陆小凤知道的酒之中,没有什么地方的酒能比万梅山庄自酿得好酒更让他垂涎。
  重若泰山,轻若鸿毛。
  这世界上既然有泰山剑,又怎么会没有轻鸿剑?
  他们在剑谱上的排名也仅仅地挨在一起,泰山剑排名第十三,轻鸿剑排名第十二。
  但比起剑谱上其他人,轻鸿剑却要惹人注目许多。
  因为轻鸿剑是一个女人,一个很清秀的女人。
  身为剑谱排名前二十位中唯一一个女子,轻鸿剑所受到的关注度比其他人都要大很多。
  因为在江湖上,即使有很多成名女侠,那些女侠的实力却很少能超过男人,原本女中豪杰第一应该是公孙兰,但是等到她死了,接下来的名人可能就是轻鸿剑,什么四大母老虎,或者是其他聪明又美丽的女侠,比起轻鸿剑的江湖地位还要低一些。
  虽然那些女人很美,武功也并不弱,但也没有突破男女有别的桎梏,实力只是在女人之间被称道。
  但是轻鸿剑的名声却不一样。
  她是实打实用手上的剑证明过来的。
  轻鸿剑与泰山剑是一对姐弟。
  明明是同样的父亲同样的母亲生的,但两个人却长得十分不一样,泰山剑皮肤黝黑,身材高壮,这世界上大概很少有人能比他更高大,更强壮。
  但是轻鸿剑却很不一样,都说是轻若鸿毛,她本人也长得十分细巧,就如同春日在河边飘荡的柳枝。
  如果她想,或许也能如同赵飞燕般来一出掌上舞。
  她的人也很白净,皮肤白白的,五官柔柔的,放在外面定然以为是哪家细巧的小娘子。
  唯一的不同,就是腰上细细长长的剑,剑上已经染了不知道多少人的血。
  像她这样的女人,定然是会为了自己的武功而骄傲的,一个女人,如果想在重男轻女的江湖上在剑谱上有一席之地,所要付出的努力,是男人的不知道多少倍。
  甚至,她的实力可能不仅仅是在第十二位,而是在更高的位置,但是因为重男轻女,她的排名被降低了。
  但现在,轻鸿剑不仅不骄傲,她还很惊恐,身下的白马在飞奔,身上只有一件保暖的斗篷,将她与纷飞的大雪隔离。
  再快些,再快些。
  她心中只有这个念头。
  轻鸿剑知道,如果自己的速度不够快,结果只有一个。
  那就是死。
  她与泰山剑是姐弟,而且是感情很好的姐弟。
  他们两又都是剑客,而且是在剑谱上排名很接近的剑客。
  这两条叠加在一起,就得出一个结论。
  剑鬼与泰山剑的对决,她是肯定会去的。
  毫不夸张地说,在那日围观的人中,轻鸿剑是实力最强劲的一个,又因为她和泰山剑是姐弟,两人之间存在奇妙的感应。
  泰山剑的恐惧,他的愤怒,他的怨恨,轻鸿剑都能感觉到。
  所以,她也知道了一件事。
  那个剑鬼的实力很高强,世上或许只有西门吹雪叶孤城那等级的高手可以与他相提并论。
  知道实力差距有这么大,还贸贸然上去报仇,接受对方的挑战,是非常愚蠢的举动,如果轻鸿剑真的想要为自己的弟弟报仇,就要另辟蹊径。
  更不要说她自己就是对方的下一个目标。
  所以她要做的事情有两件,保住自己的命,以及为她的弟弟报仇。
  她想到了找西门吹雪。
  但轻鸿剑与西门吹雪并没有什么关系,对方凭什么会帮她?
  这是一个豪赌。
  她作为赌注的是对方对顶尖高手的兴趣。
  轻鸿剑知道,像西门吹雪那样的高手,定然是寂寞,并且缺少对手的。
  如果能给他找到一个能够酣畅淋漓对决的高手,对方一定不会拒绝。
  想要保住自己的命,只能钻空子。
  风越来越大,吹在脸上,如同刀子在如花似玉的白嫩脸蛋上剜肉。
  雪也越来越大,落在她的斗篷上,人似乎都成了雪人。
  但是轻鸿剑不在乎,她只希望胯下的马儿快一点,再快一点。
  她要在晚上之前,赶到万梅山庄。
  因为世人都知道,西门吹雪在太阳落山之后,是不见客的。
  在寒冷的冬天,喝一碗热酒,是很令人心旷神怡的一件事。
  你的身体,甚至头脑,在冰天雪地中已经冻得僵硬,无法思考,这时在温暖的,烧着火的屋子里,喝上一碗热酒,从胃部开始,四肢百骸都感受到了温暖。
  西门吹雪人虽然冷,但他所住的宅邸却一点也不冷,想想也是,玉罗刹怎么可能让自家宝贝儿子冷到,冻到。
  偌大的宅邸都有地龙在烧,只要进屋子,便能感受到春天的暖意。
  屋外,在雪白的单衣外一件白狐毛大氅足以。
  屋内,只需要穿一件单衣。
  当你走进房间内,就好像进入了百花齐放的春天。
  陆小凤用海碗装酒,等他喝完之后更是夸张地张开四肢说一声舒服。
  身体中流淌着暖洋洋的热意,或许是他的血液在血管中崩腾。
  陆小凤道:“舒服!”
  他看上去就像是一只慵懒的猫。
  猫这种动物虽然不是特别害怕寒冷,但绝对喜欢温暖,陆小凤的女人很多,其中不乏养猫的,他印象最深的就是一只被唤作“狸奴”的狸花猫,被养得身体滚圆,但是在冬天,却还是喜欢窝在火炉边上,将自己卷成一团。
  叶孤城不喝酒,所以他手上只有热茶,冷眼瞧着陆小凤道:“你来,就是为了酒?”
  陆小凤微笑道:“这难道不是一个很好的理由?”
  陆小凤道:“万梅山庄的酒,是我喝过最好的酒。”
  他又调笑道:“只不过西门这两年越发小气,藏酒的功夫也越来越好。”
  西门吹雪冷笑道:“不收起来,难道还让你喝光不成。”
  陆小凤的鼻子就好像是狗鼻子,而且专对美酒有效,无论将酒坛子埋在多深的地底,他都能给挖出来。
  也真是托陆小凤的福,西门吹雪终于对自己的酒上了心。
  他虽然不常喝酒,但偶尔也是会品品美酒的,西门吹雪是个很有生活情趣的人,他并不像叶孤城那样滴酒不沾。
  如此可见,就算是剑客与剑客之间,都有区别。
  陆小凤道:“叶城主不喝酒真是人生一大憾事。”
  叶孤城稳稳地端着茶杯,热意通过杯壁探出,深入皮肤深处。
  这热度对他来说,恰到好处。
  万梅山庄的服务是相当贴心的。
  叶孤城道:“不喝酒有不喝酒的好处。”
  他又道:“我倒是想知道,如果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那的两根手指头会不会也随着软烂。”
  陆小凤苦笑道:“我可不想知道。”
  但他也知道,这只是朋友间的小玩笑,所以他接着道:“如果叶城主喝酒,我大概会有口福。”
  叶孤城道:“为何。”
  陆小凤道:“因为你身后跟着的人,绝对会搜集世界上所有的好酒,就为了博得城主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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