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之军嫂来自古代_分卷阅读_134

  纪迎夏虽然看着她的样子,猜出些什么,却没有吭声,她在自己院子里种菜,谁也不能说她有错。
  杨小莲和杨刚听到声音也走了出来,今天是周末,他们不用上学。
  杨小莲一到外面,眼睛不经意放到叶锦豪身上就移不开了,如果说以前的叶锦豪身上还有一点点青涩,那么现在的他已经摆脱那股青涩,渐渐变得成熟稳重。
  以前的叶锦豪让她迷恋,现在的叶锦豪却让她产生了一种安全感,一种这个男人可以依靠的感觉。她的脸烧了烧,继而默默的转过头去,叶锦豪再好,他也犹如她面前一座攀爬不过的高山,她使尽了力气也爬不过去。
  眼神渐渐变得暗淡,她有时也在想,既然这座山太高,她为什么不换一座山攀爬呢?换一座矮小点儿的,那样她爬起来,不是更容易?何必自个为难自个,非要费尽心力爬这座她终生都不能爬上去的高山呢?
  以前她或许想不明白,现在却隐隐有点明白了,山太矮太小,她爬起来没什么难度,即便爬到峰顶,也没什么成就感,因为这山她根本从头到尾都没看上。爬上去了,又有什么好自豪的呢?
  那座她终生都不能攀爬过去的高山,即便她爬不上去,可只要她用力爬了,哪怕爬到半山腰呢?她也心甘情愿!可现在的问题,却是,她根本连往这高山爬的资格都没有,就被阻断了路,硬生生不让爬了。
  她没法只能把这高山当一辈子的渴望,远远看着就好。
  杨刚看了眼他们,就没什么兴趣的回房间了。临走前瞅了眼他姐姐,不屑的撇撇嘴,他姐也是够可以了,喜欢一个男孩,竟然喜欢这么长时间,到现在还没忘记。也没见她有什么动作,还暗戳戳的搞暗恋,暗恋个鬼啊暗恋,如果暗恋能得到叶锦豪,他还支持她一下,既然暗恋得不到叶锦豪,何必再恋?
  李丽娟眼睁睁的看着人家把地翻好,看着刘志梅过来种上了豆角,又在墙角边种了几颗南瓜、几颗冬瓜,还听她嘀咕,再买点番茄苗辣椒苗栽上。
  她心里郁卒的不行,明明她早就看好了的地,被人用了,还不能说些什么。这种心情犹如她面前有块可口的糕点,她很想吃,还没来得及吃,却被人一口吃了,偏偏这糕点还是人家自己的,即便她看得流口水,也不能抢过来吃,因为她毫无理由,这样做只会被人认定为疯子。那感觉真是难以形容的难堪。
  回到家里,她看到坐在那里看书的杨成明,心里就有了火气,忍不住念叨:“咱家旁边那块地,被刘志梅开了荒种菜了,唉,本来我还想着用那块地种些菜呢!这住在别人家里就是不方便,什么都要看人眼色。”
  李丽娟并没什么意思,她也不敢有什么意思,住在别人家虽然不方便,起码有个住的地方,如果他们不住在纪迎夏的房子里,搬出了,连个落脚地都没有,她现在只是心里郁闷,念叨下发泄发泄而已,真让她做些什么,她却不敢了。
  她念叨念叨发泄情绪不要紧,杨成明却听不得她话里含有的抱怨,讥讽的说道:“我只有这么大的本事,不能给你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让你过着寄人篱下,看人眼色的日子,真是委屈你了。”
  看人眼色?叶家人什么时候给过她眼色看了?做人不能太得寸进尺,太贪心不足。
  李丽娟被他讽刺的脸青一阵白一阵,半晌说不出话来,直到把心中的那股郁气排出,她才说道:“杨成明你有点良心不?我说了什么吗?我不过是念叨念叨,我在叶家人和纪迎夏面前可什么都没说!我们家什么情况,我都知道,你以为我真会那么傻去招惹他们,好给他们赶我们搬出去住的理由?”
  杨成明听到李丽娟的话條地抬头看向她,说道:“你说得对,我们家确实该搬出去了,在迎夏这里住了这么久,房租什么都没给,人家也没说要,我们再住下去,就是不识趣了。”
  他和李丽娟都有了工作,两个孩子上学虽然开销有点大,但也能负担的起,他们家已经在京市稳定下来,再赖在纪迎夏的房子里不走,就不合适了。
  李丽娟听到他说要搬出去,她很不情愿,这里住的好好的,搬出去?能搬到哪里?
  “搬出去,岂不是要花钱租房子?”李丽娟咬着牙问道,租房子那得多少钱啊?这一年多他们住在纪迎夏的房子里,什么都不用给,只要花点生活费,这样除开给儿子闺女的学费钱,她还能存一些钱。如果搬出去自己租房子住,她哪里还能存到钱啊?
  杨成明不以为意的道:“租房子肯定要花钱!”
  她住不要钱的房子住习惯了,哪里愿意住要钱的房子啊?
  “在纪迎夏这里住的好好的,你怎么想起来要搬走啊?”纪迎夏的房子这么大,他们家人又住不完,给他们几间房子住又怎么了?
  杨成明看了她一眼,看出她脸上的不情愿,他讽刺的说道:“你不是说住在这里不方便,什么都要看人眼色吗?既然住的如此委屈,索性搬出去算了,省的人家给你免费房子住,还要落你的埋怨!”
  这媳妇性子想一出是一出,刚开始住到纪迎夏的院子里,对纪迎夏还有感激,久而久之,她住惯了纪迎夏的房子,又发现纪迎夏不会赶他们走,她心里的贪婪与自私的想法就冒了出来,真真应了那句升米恩斗米仇的话。
  李丽娟听到他嘲讽的贬谪她,却夸着纪迎夏的话,心里一阵阵的火气直往外冒,可她听着外面叶家人的说话声音,她生生把到了嘴边的气话,咽了下去,这气话她不能说,说了一切就晚了。
  她心里其实比谁都明白,如果她一旦闹起来,那么他们家将在这里再也住不下去。他们家搬走,对于纪迎夏和叶家人来说,并没什么,说不定人家还庆幸他们家搬走了呢。但对他们家来说,却是面临着重大改变,为了好好的生活,为了存一些存款,她只能憋着,忍着。
  杨成明瞥了眼李丽娟满脸隐忍屈辱的神色,讥讽道:“不用这么屈辱,也不用隐忍,你可以自尊点自傲点。这样吧,今天咱们家就搬出去,这样你的自尊心就不会受到伤害,也没人给你眼色看,说不定叶家人还会高看你一眼。”
  自己都立不起来,还屈辱,她屈辱什么?人家叶家人和纪迎夏好好的,从来没招惹她,她一副屈辱的样子做给谁看呢?人家把房子拿给他们家住,难道还错了?
  “如果你有本事,还用我住在别人家里?”话一说出口,李丽娟就后悔了。她讷讷的看着杨成明,他们结婚这么多年,对于杨成明的脾气她怎么可能不了解,这句话,绝对是伤到他了。
  “成明,你,你别放心上,我不是故意这样说的。”她结结巴巴的,试图解释。
  杨成明苦笑一声,“不是故意的,就是有意的了?是,我确实没什么本事,跟着我让你受委屈了,你可以选择跟我离婚,以此摆脱我。”
  这个女人终于说出了心中所想,他也松了口气。
  李丽娟不敢相信的看向杨成明,哆嗦着问道:“杨成明,你竟然要跟我离婚,你还有没有良心啊?”她给他生了两个孩子,这么多年陪着他吃了这么多苦,眼看着生活要过好了,他却要跟她离婚了?她怎么不伤心?
  杨成明面无表情的说道:“是你嫌弃我的!”
  李丽娟讷讷的,不说话了。确实是她嫌弃他的,可,可他也不能就轻易说出离婚两个字啊?这也太寒她的心了。
  杨小莲在外面听着她爸妈的话,忍不住走了过来说道:“爸妈,你们别再吵了。”
  杨成明和李丽娟看到闺女来了,同时心里松了口气,没有说话了。
  杨小莲看着她爸说道:“爸,我也觉得我们家应该搬出去了,在纪迎夏这里住了这么久,你们都有了工作,再赖在这里就不合适了。”
  做人不能贪得无厌,不然下次再想让人家帮你,人家就得想想了。他们欠叶家和纪迎夏的已经够多了,暂时不能还他们,以后他们有了能力肯定是要还的。
  杨成明意外的看向闺女,这个闺女一直都想的比较通透,不过,想到她喜欢叶锦豪的事情,他又叹了口气,这闺女什么都好,就是感情太波折了,什么人不好喜欢,偏偏喜欢上叶锦豪。
  “小莲,你是个好孩子,今后好好读书吧,将来不会错的。”杨成明感慨的说道。
  李丽娟听了闺女的话,立马做出激烈的反应,嚷着道:“我不同意,小莲,你和刚子都在上学,这么多学费,搬出去住了,就要租房子,哪里来的钱交房租啊?”
  钱,能存一分是一分,有现成的房子不住,这爷俩疯了才会想着搬出去。
  杨小莲失望的看了她妈一眼,说道:“妈,如果你真这么想的话,我的书就读不下去了。”她不想事事都靠着纪迎夏,靠着叶家。即便他们不能在一起,她也希望有一天她站在叶锦豪面前,可以当当正正的跟他说,她是靠着自己努力奋斗考上大学的,也希望给叶锦豪留个好印象。
  李丽娟好不容易让闺女去上学了,那书哪里是想不读就不读的啊?她还想培养两个大学生出来呢!
  “哎呀,我不管了,你们爷俩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说完,她彻底泄了气,没什么精神的去了房间。
  杨小莲和她爸对视一眼,杨成明说道:“我会抽空去外面找找房子的,争取三月底搬出去。”
  杨小莲点点头,对于搬出去住,她心里既有期待,又有不舍,还有一种希翼,如果她搬走了,叶锦豪会不会想她?种种情绪混合在一起,让她心情复杂的难以言明。
  ☆、第177章 一更
  既然决定要从纪迎夏的房子里搬出去, 杨成明当天下午就找了夏外公,与他说了此事。
  夏外公听到他说要搬出去住, 先是诧异, 继而又有点明白, 干儿子有手有脚,以干儿子的性子,在这里白住了这么久, 心里肯定愧疚不安。他现在提出搬出去住, 想必经过了慎重考虑,才做下的决定。
  “房子找到没有?”他并没有挽留, 杨成明虽然是他干儿子, 是夏夏干叔叔,到底没有血缘关系,长久住在夏夏房子里不合适。再说,他们家也该自己立起来,即便给予他们帮忙, 也不能帮一辈子,此时他们两口子都有了工作, 孩子也上学了,算是在京市安定下来, 搬出去住对他们来说比较好。
  杨成明摇摇头,“还没去找,我打算在附近问问,把房子找在附近, 这样即便搬出去了,离干爹这里也近些。”他性子虽然直,也知道即便搬出去了,也不能疏远了干爹,与叶家的关系要一直保持着才是。
  夏外公颔首,比较满意杨成明对他的亲近,虽然不是亲儿子,喊他一声干爹,他对杨成明还是有感情的,“有什么困难,尽管跟我说。”
  杨成明摸摸脑袋,笑了笑,“干爹放心,我们虽然搬出去了,可还是干爹你的干儿子,有事肯定会找你的。”
  夏外公笑着端起了桌子上的茶水,慢慢品尝起来。
  叶锦程和叶锦豪在家里过了一天,又各自回了自己的学校。
  纪迎夏提着包,骑着自行车往师范大学而去,以前她不喜欢骑自行车,现在却不同了,毕竟从家里到学校有一段距离,必须要骑自行车才能快速到校。
  到了学校,她把自行车停放好,提着书包去了寝室,她来的比较早,谭玉琴比较勤快,已经起床吃了早饭,现在坐在床沿看书。沈燕青这个向来喜欢赖床的姑娘还没起来,她把书包放下,眼睛不经意的瞟到了那边床上的王心悦,发现她眼睛红红的,好似哭过,她顿了顿步子,收回了目光,没理会她,走到沈燕青的床前,小声说道:“沈燕青,起床了!”
  赵媛媛刚刚醒来,躺在床上出神,看到纪迎夏的动作,敬佩的看了她一眼,她竟然敢去喊燕青起床。要知道燕青的起床气可是很大的,她曾经为了叫她起床,还被她骂了一通呢!
  沈燕青被人叫醒先是有点恼火,待睁开眼迷迷糊糊地看到纪迎夏后才不情愿的嗯了声,然后懒洋洋的伸个懒腰,声音有点沙哑:“真不想起来!”
  她以前在部队训练,每天天不亮就要起来,现在好不容易考上大学摆脱了部队训练生活,就想把以前的懒瞌睡全部补回来。早上能起多晚就起多晚,实在赖不下去了,才慢慢蹭蹭的起床。
  刚刚如果换成别人喊她起床,她一定会发火,可纪迎夏,看着她清凌凌的眼眸,不知怎么回事,竟发不起火来。
  赵媛媛看着从小到大的好友,在纪迎夏喊她起床时,不仅没发火,还好脾气的坐起来穿衣了,她睁大了眼睛,转而又瞪了她一眼,她喊她起床时,被她骂了一通,纪迎夏喊她时,她就乖乖的起床,真是差别对待,亏她们还是从小到大的朋友呢。
  沈燕青穿好衣服,打了个哈欠,暗自嘀咕:“好在这个宿舍只有五个人,不然像别的宿舍住的满满当当的,吵都吵死了,哪里还能好好睡觉啊?”
  等到沈燕青和赵媛媛收拾好,她们两人又简单的吃了点干粮当早餐,去了教室。
  教室里闹哄哄的,三人没在意,在座位上坐定,纪迎夏习惯性的拿出一本书,放在课桌上默默的看书,沈燕青一副没睡醒的样子趴在了课桌上,赵媛媛则是好奇的听着教室里面那些同学的讨论。
  听着听着她慢慢坐直了身子,原来是那边外语系的学生里面,出了个才子,叫孙长山,做了几首诗,写了几篇大字,才开学两个月的时间,整个师范大学都知道了他的大名,甚至外语系有人放言,这一届的学生中,孙长山做的诗最具灵性,写的字也最好。
  两个最字,激起了这些学子的不满,他们都是经历了艰辛的复习做题,好不容易考上了大学,对自己能考上大学,都有着旁人不能理解的自豪和骄傲,他们不会轻易承认别人比自己好,那个孙长山不过做了几首酸诗,写了几副字,如何就能得到两个最字,难道除了他,整个京市师范大学就没人会作诗,就没人会写大字了?这两个最字又是从何而来?
  尤其他们这边还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怎么能被一个外语系的学生打败呢?
  他们肯定不服。
  他们汉语言文学专业之所以没有人出名,那是因为他们低调,不屑出名。
  没想像孙长山那样做几首诗弄得满校皆知,也太不矜持,他们汉语言文学系,学的就是汉语,只要他们愿意,又怎么会输给一个学外语的学生呢?
  所以今天一早,他们一到教室就义愤填膺的讨论这件事,班长周青菱站起来激昂的说道:“同学们,你们当中有没有作诗或者写字好的,可以做几首诗或者写几副字出来,大家挑选几张出来,展示一下,免得让其他系的人还以为我们汉语言文学专业没有有本事的人!”
  她说话的声音不仅大,还配合着举手握拳的动作,那激动的样子即便是昏沉沉的沈燕青也被她惊的没了瞌睡,嘀咕道:“写诗,我还写干呢!”
  她打小在军营长大,根本就没那个细胞写诗,当初之所以选择汉语文学这个专业,也不是她多爱这个专业,而是赵媛媛选择了这专业,她懒得再考虑自己的专业,就跟着赵媛媛的志愿填了。
  赵媛媛赶紧捂住她的嘴,燕青可以不喜欢学习,但不能说别人什么,毕竟这些学生对于学习上的事情,实在太敏感了。没看到孙长山都被他们埋汰成什么样子了?
  暗道,这些人也是,好好的来上学不就成了,搞那么多事出来,显得多能干似得,殊不知这种爱出风头的人,在刚刚恢复考高的大学校园里,是最不可取的。
  他们声音很大,七嘴八舌的吵得纪迎夏即便想静下心看书,也被他们影响的看不下去了。
  她凝眉听着他们激愤的讨伐英语系的孙长山,微微皱了皱眉,孙长山虽然做了几首诗,写了几副字,可既然大家都是来上学的,他作诗写字不是很正常?
  值得他们这里讨论?
  如果认为对方写的并没有传说中那么好,直接把自己的写作作品拿出来大家品鉴一番,不就行了?
  何必再这里讨论别人的好坏,扰的她连书也看不下去了。
  周青菱他们讨论了一早上也没见有人站出来拿出自己写的字或作的诗,只在那毫无意义的讨论,直到老师来了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等到放学的时候,班长周青菱建议,大家放学后,晚点回去,讨论下,怎么挽回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名声。
  纪迎夏微恼,从早上就在讨论,一直讨论到下午放学还没讨论出什么具体的结果,难道放学这一会儿的功夫,就能讨论出什么不成?她一天没见儿子了,还想着回家带儿子呢,哪里有时间跟他们在这里讨论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啊?
  她收拾好书本,站了说道:“你们讨论吧,讨论完毕,明天把结果告诉我就行。”说着就想走出去。
  周青菱却不打算放过她,板着脸不悦的道:“纪迎夏同学,大家是一个集体,同学们都没走,你先走了这不是打击同学们的积极性吗?太没有团体精神了,你这样是不行的......”
  纪迎夏看着她嘴巴一张一合不停地说说说,心里其实是恼怒的,同学们的好胜心,她虽然不能理解,但却也没打算阻止,他们讨论他们的,但把她也拉着,她就不怎么高兴了。
  周青菱这样说了,班里其他积极参与此次讨论的同学,也都纷纷劝说纪迎夏‘改邪归正’,要有班级意识。
  纪迎夏看着他们的眼神,听着他们的话语,眼睛在教室了寻了寻,搜寻到周青菱桌面上的毛笔和白纸时,她不动声色的走到周青菱的桌子面前,淡淡的问道:“班长,可以用下你的纸和笔吗?”
  周青菱皱眉看了她一眼,似不悦他们的讨论被她打断,不过还是点点头,说道:“可以!”
  班里的同学看到纪迎夏的动作,静默下来。
  纪迎夏却不管班里人怎么想,而是拿起白纸,铺在了桌子上,提起笔蘸了蘸墨水,在白纸上笔走游龙,苍劲有力的写上了‘天道酬勤’四个字,写完后,她没动那白纸,而是把笔放到了砚台上,看了眼周青菱,没什么表情的说道:“我觉得讨论来讨论去的,没什么作用,不如大家各自发挥所长,把自己擅长的发挥出来,这样不就能知道我们班同学的情况了吗?”
  周青菱看着桌面上纪迎夏写的那四个大字,脸色有点不自然,这几个字写的很好,甚至不逊于她爷爷写的字。
  其他学生看到周青菱的表情,走上来一看,天道酬勤四个字跃然纸上,字好不好,一看便知,显然纪迎夏的字已经不能单纯用写的好与不好来形容了,这简直是大师级别的人才能写出来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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