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S大人宠妻有道_分卷阅读_166
然后一小会儿时间过去了,“杨瑾维,刚刚肯定是你耍赖了……”
“何凌宵,承认是你比不过我就那样困难。”他低低的笑。
“杨瑾维,不要嚣张,再来……”
“……”
“杨瑾维,刚刚一定是你眼睛花了……明明是我赢了好不好……”
“好,你赢了。我喝……”然后拿起酒杯的人带着点点的无奈,看着眼前那颗小小的黑色头颅一点一点的像是小鸡啄米似的快要磕到桌子上。他放下酒杯,用手刚好放在桌面上她的头就磕下来。险险的在她额头快要接触到桌面上接住了她。
可……下一秒,被救下额头的人,又抬头起来,揉了揉并不疼的额头,努力睁大眼睛看着杨瑾维的杯子,精力跟着视线渐渐地集中在杯子还一滴不少的嫣红液体上,然后往上掀了掀了眼皮,“唔,杨瑾维,刚刚你是不是没喝……”
掀开的眼皮下面是波光潋滟的的琉璃。
杨瑾维明明知道他可以糊弄过去的,可是那一秒有种被做了坏事逮到错觉,然后耳根子一热,他又拿起酒杯。
眼看着那只头颅又要磕到桌面上,他重复之前的动作,然后那杯酒自然又被他逃过了。
哑然失笑的看着面前这个头放在自己手掌心的女人,软乎乎的面皮,热乎乎的气息都在自己一掌之中。
最后当这个女人在自己怀里,他紧紧地拥着,像是拥着一帘梦幻,生怕自己一松手她就不见了。
他告诉自己不是今夜更待何时?
屋子里的灯光没有多辉煌,只是那种浅浅的颜色,那种能处在光线里就温馨到骨子里的颜色。何凌宵此刻就躺在床上,暖洋洋的光线里躺在床上的何凌宵就像是一尾不小心偷偷从海底而游弋到人间,而舍不得离去的人鱼。
他替她脱下鞋子的时候,看着她的脚趾发愣……那暗夜里绷紧了的脚趾,交叉着牢牢地覆在自己后腰上。
此刻一圈一圈的灯光下,那可爱的粉色指头正松散的排列着,贝壳一样的光滑的脚趾盖泛着莹莹珠光。手指轻轻的覆盖在脚背出,神奇的那些脚趾蜷缩起来,像是受到惊吓。而当他把指腹贴在脚心,刚刚还紧缩的脚趾又猛地伸直,出现了梦里的姿态。
也许只是半秒到一秒的时间里,她就不干了,很不舒服的蹬了蹬脚。雪白的莹润的脚趾也像是一个个忠诚的卫兵一样做出防备姿势。
杨瑾维看得呼吸一滞。他稍微一松手,就让她逃掉了。
失笑,他可是不能在这一刻打退堂鼓的。事情可是她给挑起的,然后后果自然是要她来承担。
“何凌宵?”带着哑哑的声音,甚至他的手还在她额头上触摸试探了一下。修长的指头又不甘心点了点她红红的粉嘟嘟的嘴唇。
她往回缩了缩,小声嘟囔着,“别吵,我要睡觉……”
他把手放在她的脖子上,脖子往下是一颗亮晶晶的扣子,亮晶晶的扣子下面又接着一颗亮晶晶的扣子,之前在车上他就已经数过了一共是五颗扣子。
这五颗扣子让他在回来的路上纠结了一路,是解开,还是直接破坏,让它弹到地板上发出悦耳的声音。
他知道五颗扣子下面必然还有一层,然后是大朵大朵雪白的,还有如同凝在玉石上的朱砂。
他的目光一错不错的,顺着解开第一颗亮晶晶的扣子往里,手指像是灵巧极了,这本来是做起来分外吃力的事情,因为那扣子实在是太紧了些,可是他此刻一点都不在意,甚至是愉悦的,连同心也是愉悦的蹦蹦跳动着。——这是这些都不足以影响他的决定。因为他想这样做已经太久了,久到某一处已经隐隐的发疼。
“何凌宵?”他一路解开第一颗,一边呵着她,低低的的声音在暗夜里像是情人间耳鬓厮磨才能流露出来的声音。如果此刻有人从窗前经过的话,定然会红了耳根。
解开第二颗的时候,他说,“何凌宵,你知不知道,你喝醉了的原因是什么吗?杨瑾维呵,其实很早就会跟人猜拳,这个是外公给我的必修课,也许他早就料到有天我会来到中国……当看到你喝醉,我就想何凌宵对于我来说是什么,一开始是一个叫做lacey的特别存在,后来就是我关于爱情的信仰,再后来就是我的爱情……所以,善于把握机会的资本家杨瑾维是无论如何都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
动手弄第三颗时,脑子里又出现那段话:宙斯决定把人体劈成两半,“每一半都渴望着自己的另一半重新结合”,他们“互相拥抱,互相亲吻,渴望再长在一起”。
他和她定然是曾经为一体,只是不小心被神明劈成两半……若不然他也不会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被她所救。也不会再遇到她。数亿平方米,茫茫人海70亿人口,几万里路,隔着浩淼大海,他终于找到她。
那是疼到骨子里的温柔。
当第三颗终于完成的时候。眼前莹白又多了些,多到让他想起孩提时代那个春季,经过挂满红灯笼的唐人街看到中国商店里面货架上面的棉花糖。就想,那一定是软软的绵绵的。或许还有甜味儿,里面会不会有夹心?巧克力的?草莓的?蓝莓的?
于是情不自禁的走了进去。指着那绵花糖问这个好吃吗?售货员告诉他这个呀,很甜,很腻,很软,但是很好吃。
“很腻?是不是不好吃?”他问。
“腻不代表不好吃啊小朋友。你可以买一盒试试!”
他又问,“有夹心的吗?”
售货员见他只问不买,懒得搭理他。去招呼另外一个进门的客人。
等他和benson出门走了一会,bensen变戏法的拿出了一盒刚刚他指着的棉花塘。兀自拆开吃起来,含糊地问你要不要?唔,有夹心,樱桃味的。
benson可不是乖孩子,偶尔喜欢使点坏,顺手牵羊也是他的使坏一种。
对于这个表弟他有时候有点无奈,都是些屁大点小孩子,什么都不懂。benson说这样子很好玩。
轮到第四颗,他把视线放在腰肢那块,不敢乱晃,他一不小心就管不住自己。就真的把她的扣子弹到地板上。
终于轮到第五颗完成,大大的松了一口气。一颗自额头滴落的汗水刚好落在那肚脐窝窝边上。
可爱的敏感的小窝窝抖了抖,那颗晶莹汗水也抖了抖。眼看就要滑落进去又堪堪凝在边上不动。一深一浅两种颜色在此刻的冲击力蛮大的。
就像是夏日里在荷塘边看到恬息在荷叶上的露水。夏日早晨细细的微风吹来,那颗摇摇欲坠的露水迫不及待的要躲到荷叶中心去,却在半路上风突然静止下来,然后它也堪堪停下来。
“唔……”她好像不太舒服,然后动了动。那颗凝在窝窝边上的水滴终于滚到里面去,像是荷叶边上的露水终于滚落到荷叶中心里。像是珠子终于找到了它的托,金风、玉露相遇般融洽。
benson虽然使坏,但都两个七八岁的小孩子,禁不起美食的诱惑。在benson的怂恿下,嗯樱桃夹心口味的棉花糖。吃上去软软的,绵绵的,还腻腻的。有一股之甜腻的糖香味。牙齿轻轻一咬,咬到嘴巴里就迸射的那甜腻的樱桃果酱在味蕾化开来。那滋味很久都记得。
等他下一次经过唐人街那家中国商店的时候。他悄悄的放了几块零钱在那家柜台上。自然那个钱是benson掏的。很多年都不曾吃到那种口味的棉花糖。
她生病那天晚上的光景他还记得。虽然牢牢的记住了,但是他想看一看确定记忆中的和现实中是不是有了变化?
其实这也是一种借口。那应该是怎么也看不够的景致,怎么也不嫌腻的融从味蕾到心里的甜蜜。应该跟记忆里的那块吃到嘴里的棉花糖一个滋味,所以让他惦记了很久……
可爱的rabbit偷偷躲在那里,挤挤挨挨的。如果用手去定然会让它调皮的变成各种形状,不管是何种形状都是美好的让人叹谓不迭的。
等他探出手去,手指尖刚刚挨着的时候,他发现一个问题,他找不到怎么解放它的方法。那天晚上明明看到在后面的。
这个时候她是侧着身体的,他根本找不到那个东西。类似于打开宝藏的机括很难被发现。
一小会儿过去了。他还是没有找到,然后更多的汗水滴落凝结在那玉石上。那颗颤巍巍的朱砂小痣,映衬得更加艳丽了些。跟她微微嘟起的小嘴巴有的一拼。
半跪着,抬手缓缓地去触碰,生怕一个不小心就不见了。声音低低的,黯黯的声音覆在她耳边,“何凌宵,你知道吗,你这个时候好美。告诉我怎么做嗯?”
她鼻息里有红酒的香味和着她身上一直带着那股淡雅的茉莉的味道。偏偏这个时候她昂脸舔舔唇瓣,“切维浓……杨瑾维……”
该死!她的声音这个时候怎么这么的好听,好听到酥酥的,让神经也变得酥酥的……
他以为她会说出其他人的名字,听到她叫着自己,心里一颗心雀跃着,跟某一部分一起。“何凌宵……”
总得想想办法吧。然后……
声音更黯哑了些,鼻子尖蹭着鼻尖。手指轻轻的往上一勾,那被小觑了的有细微弹力的布料又绷回去。
“唔……”
他看到她不高兴的蹙起了眉头。鼻尖安抚的蹭了蹭她的。手指缓缓地用最亲爱的力道然后往上推挤。终于……
终于把那可爱的抓住了。
小时候,妈妈精神总是不好,时好时坏的,有时候会冲着周围的人大发脾气。最严重的时候连他都不认识。那个时候杨瑾维是可怜兮兮,可怜兮兮的杨瑾维却从来不让人认为他是可怜兮兮,他不想收获到那些怜悯的眼光。所以他的世界里打小就知道什么是努力,怎样去收获艳羡。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当benson还腻在他妈妈怀里撒娇讲条件的时候,他已经能自己做自己的事情了,包括上学,系鞋带,自己背起书包,他会帮妈妈调色料,他还会在点心店里买到新出炉的点心回家给妈妈。
那个时候的杨瑾维不是没有奢求,不是没有仰望,他曾经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在自己生日的时候吃到妈妈亲手做的饭菜。直到有一天,大概是他八岁的时候,那天妈妈居然把自己收拾得很妥当,然后从厨房里出来,端着一盘菜。系着围裙端着菜盘子的妈妈,那一刻逼得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虽然这件事仅仅存在过一次……这么多年,他仍旧记得妈妈脸上那笑意,是真诚的,不是虚无的。他那小小的颗心是满足的……
这一刻杨瑾维也是那样的心情。那种浑身每个细胞都在叫嚣的沉溺般的欣喜,慢慢的发酵成一种惹人鼻子泛酸的冲动。
☆、第二百一十三章:因为我爱你
灼灼的气息,爱怜的擦过唇角,然后一发不可收拾。剩下的就好办得多。
“唔……”也许是分散到她身上的重量终于让她感觉到不适,然后她开始小幅度的抗议,抗议就表现在她的手呈现出推拒状态。好像不是很成功,她手触到的那一块是硬硬的。
而酒精不仅麻痹了她的感官跟视线,朦朦胧胧的视线里她只瞧见一颗黑色的头颅。屋子里温暖的灯光散发出层层的光圈里,贴的很近的轮廓根本不清晰。
一半在冰水里一半在热火里。又酸又软。
有什么软软的湿湿的掠过自己的唇瓣,然后灼人的呼吸间,迷迷糊糊的声音像是蛊惑,“何凌宵你说说,接下来我该咬你哪里呢?”
跟着他话音一起的还有那微微干燥的手指指腹从上至下的游走,像是夏天里淌过河床的小溪,温温的缓缓地……浸润每一处的河床变得越发的妥帖。
“这里,好不好,下巴这里,这里,这里……这颗小痣,还是这里……咬这里好不好……”
那一处被触到的地方紧紧地一缩,心里一跳。慌得呼吸都变得缓缓地,缓缓地不知道该怎么延续下去,喉咙干干的,从来没有遭遇过这样的触动,晕乎乎的脑子一时半会也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只是那溢出的声音好像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的。那声音让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怎么能有这样声音呢,半是羞怯半是不满的嗔怪。
刚刚谁在说咬她了,她最怕狗狗了。小时候被小狗追着咬了脚,后来看到小狗就要躲得远远的。她才不要。好像小狗的舌头已经来到自己的下巴。细幼的牙齿像是在逗弄般并不急着下口,只是刮过肌肤表层。
可恶!那天那只狗狗可是一点都没有犹豫就对自己下口了。今天这只狗狗一定是变得聪明狡猾的狗狗,动物界里某些狡猾的动物捕猎方法叫做延迟享受,就是它们锁定猎物后,不会一口气就杀死而是慢慢的逗弄,直到猎物已经无力周旋,它才一口杀死猎物……这个过程是残忍的。
所以现在何凌宵努力凝聚起来的思想也不过是思考到她遭遇了一只狡猾的大狗的“延迟享受”。
“呀……走开……”她抖得厉害,慌慌张张的抓住了什么,毛茸茸的。一定是大狗毛茸茸的脑袋。可是任由她怎么使劲都无法撼动,那颗毛茸茸的脑袋还在往下移动。
等那颗毛茸茸的头覆在自己颤动得厉害的胸口位置。她几乎吓得要尖叫起来的时候,那种酥酥麻麻如同触电般的感觉从那一处蔓延到全身。弓起了脊背,手指深深地陷进那柔软的毛发里。脖子忍不住扬起的幅度如同骄傲的天鹅。“唔……”
“喜欢吗?我就知道你喜欢……”
谁在说话,谁在说话?何凌宵迷迷糊糊的思想怎么也无法凝聚在一处,只知道自己非但喜欢,而且是那种很想要继续的……
何凌宵第一次喝酒发生在十四岁,其实就是觉得好奇酒怎么能解忧愁。那天她明明参加数学竞赛拿到好成绩,可是何坤好像根本没有看到似的。那已经不是何坤第一次忽略了她。那个时候她总是搞不懂,明明有时候何坤看上去很宠她,怎么有时候他看着她或者跟她说话的时候总是心不在焉……何凌宵偷偷的拿了一瓶爷爷珍藏的老酒,那酒液倒入杯中都是稠稠的,第一口并不好喝,因为喝得猛所以酒液划过喉咙的时候像是小刀子在切割喉头似的。有了第一口不太好的经历,然后她想也许应该慢慢喝才能喝出它的好来……所以有了第二口。那天她喝得醉醺醺被温立涛在地下室捡到。
看吧,何凌宵其实不是一个先入为主的人,她总是喜欢一再确定才能得到答案。
此刻脑子已经醉的迷迷糊糊的何凌宵,开始纠结自己为什么喜欢这种感觉。
“为什么?”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低低的暗哑的声音再次响起,“呵呵,何凌宵因为……因为我爱你啊……”
“呵……你爱我……为什么爱我……”下意识的不想去听这样的话,却又忍不住去问。她需要爱吗?
“何凌宵。”
然后那只手最终停在某个位置。
“嗯……”可是何凌宵好怕,好怕有人爱她。所以不要对我说这样的话。不满的嘟起嘴巴,“嘘,不要说话!”
淡淡的笑意,“何凌宵……”
“嗯,唔……”
这个名字真的十分好听,“何凌宵……”
“干嘛这样一直叫我?”随着抱怨声音落下跟着‘啪’清脆的一声响起。
脸上挨了一巴掌,还好力道不大,“我是谁?”
“切维浓……杨瑾维……对不对?”她半掀起的眼帘下水光潋滟中印着他的脸,轮廓分明又迷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