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君子_分卷阅读_5
其实也没什么。
警察赶到了的,尽管破了点皮,丢了点脸,被人摸了几下,其实……也没什么。
最难受的,大概是……他就站在不远处,看着她求救的眼神,却没有伸出援手吧。
有句歌词说得好——你是我最简单的快乐,也让我最彻底的哭泣。
第六章
不再回忆曾经的事,盛潮汐露出遗憾的表情,清浅地笑了笑说:“不好意思,机会我以前给过你的,但是你没有珍惜,现在,机会已经没有了。”
语毕,她转身离开,眼眶有些湿润,也没去在意,走得十分果决。
她不知道的是,在她走进电梯,关上电梯门后,另一部电梯便载着姚垣舟去了一样的楼层。
于是,在她站在家门口打算开门的时候,他再次出现在她面前。
她诧异地看着他,他吸了口气走过来,英俊的脸上是熟悉的执着。
“我已经错了一次,不能再错了,你可能会很不喜欢我这样跟着你,但我希望知道你住在哪里,就算你现在还不肯原谅我,不愿意再给我一个机会,但我不会放弃的。”他抬眼看了看她的门牌号,笑着说,“我知道你住在哪里了,听青青说你在做内衣模特,是真的吗?如果是就不要做了,我养你。”
我养你,这三个字太重了,光是听听就让人心神不宁。
“你养不起我的。”
那笔钱可不是个小数目,姚垣舟真的愿意替她付吗?这么多年过去,一直喜欢的人终于肯说出光明正大的情话,可惜的是,她已经没有了接受的能力。
“你走吧。”
她进屋,关门,门渐渐关上的一刹那,她看见了姚垣舟难过的表情,一个人的眼神骗不了人,她能感觉到,他说的是真心话。
他抬着手,满脸不舍地放下来,那么沮丧和失落,但她闭起眼合上门,没有犹豫。
火锅店里。
宁箴看着一桌子菜,三人份,如今只有他一个人吃。
服务员冷静地说:“先生,现在国家提倡光盘行动,如果您觉得有压力,可以退回一些,没关系。”
宁箴闻言,表情松动,浅浅地笑了笑,他笑起来那么好看,冰雪消融的感觉,难怪他总是不喜欢笑了,他多笑几次,别人哪里还有心情生活和工作?
“那太感谢了。”
他将大多数盘子退回给饭店,按理说老板娘应该不高兴的,可她认出了宁箴,非但不生气,还特别欣赏。
“看看人家,果然是世界冠军啊,就算有钱,也不铺张浪费。”她竖起大拇指,透过包间房门上的小窗户,偷瞄着里面的场景。
宁箴很认真地把留下的菜都吃完了,服务员来收拾的时候,发现他用餐极为讲究,桌面上几乎没什么好收拾的,以往吃火锅的客人走了,桌上很多汤汤水水和芝麻酱,但宁箴这里没有,就和他来的时候一样整洁,他走的时候,还被老板娘求着合了影,收回了退菜的钱。
走出街口,在停车场拿了车,坐在车上,宁箴看着手里被饭店退回来的钱,取出手机,编辑了一条短信发出去。
于是,正在家里烦恼的盛潮汐就收到了宁箴的短息。
他居然这么快就吃完了饭,还退了不少菜,剩下了多一半的钱,希望她拿回去。
盛潮汐想说不用了,可转念想想,那么点钱,她会肉疼,人家却不会稀罕,她要真说不要了,也不知宁箴会不会觉得自己看不起他。
考虑了一下,她还是在短信里又跟对方约了时间,下午忙完了,便立刻朝约定的地方赶。
一天见到两次面,频繁得有点让人误会,如果媒体要做什么文章,这会恐怕网上都炸开了锅。不过,幸运的是,往日里宁箴过于低调,又不是娱乐圈的人,娱乐媒体便不怎么跟他,他们也曾在宁箴大红的时候跟过几次,实在是好一阵子没收获,才彻底放弃了这位体育界大腕。
不打比赛的时候,其实宁箴比较有时间,不在俱乐部,基本就在家里陪狗。
晚上,他准备出门赴约的时候,家里的狗非要跟着出来,怎么赶都赶不走,他也没怎么为难,干脆直接牵着出来了,反正他们约好见面的地方也不是什么正规的场合,就是俱乐部附近的一个花园,带着狗也没什么。
将车子停在俱乐部的停车场,宁箴便牵着狗朝花园走,路上不少人驻足流盼,他都不甚在意,像是已经习惯了被人观赏。
他养的是一条温顺的……土狗,是的,就是那种街上随处可见的大黄狗,他牵着大黄狗到达花园时,盛潮汐已经在那里等了。
不同那日在海边,她今天穿的很暖和,大衣长裤加雪地靴,长发披肩,围巾系得严严实实,这才是女孩子该有的样子,那日在海边的打扮,他其实也不怎么欣赏。
但至少,他尊重她的工作。
盛潮汐可以从他的言谈举止间感觉到他的尊重。
他出现的第一时间她就发现了,站起来等候他过去,他坐下之间,从大衣口袋取出手帕垫在了椅子上,她以为他有洁癖,片刻后却见他转了个位置,指着那里说:“坐。”
居然是让她坐的。
盛潮汐有些发怔,宁箴直接越过他,牵着狗坐到了另一边。
她低头看着他那昂贵的衣裳,心道,自己这破衣服,他又何必介怀她坐不坐脏呢?
“你的钱。”
他不管说话做事,都直奔主题,从不兜圈子,刚坐下就把钱递给了她。
盛潮汐接过钱,目光扫过他的狗,轻声说:“它很可爱,叫什么名字?”
宁箴使劲拉着自己的狗,不为什么,只因这只蠢狗不停地往盛潮汐身上爬,兴奋得不得了,就跟色狼见了美女似的,但天知道它是只母狗,而且已经绝育。
“就叫阿黄。”
宁箴到底是宁箴,即便狗狗如此不争气,他依旧面不改色,最后见它实在愿意挨着她,干脆放弃了拉扯。
“不好意思,它似乎很喜欢你。”
他脸上笑容很少,这会儿还皱起了眉,也不知道是不是不同意阿黄的擅自喜欢。
阿黄挺激动地两条爪子搭在盛潮汐地腿上,吐着舌头叫了两声,像在附和宁箴一样。
盛潮汐对动物一向比对人和蔼和亲切,因为她知道动物不会给人分三六九等。就像现在这样,这只狗很喜欢她,她也一点都不嫌弃它的亲近,抬手轻抚它的头,一人一狗相处得甚是融洽。
“我家里有只猫,和它性格挺像的,特别粘人,都不像只猫。”
盛潮汐低声说着,脸上的表情十分温柔。
没有浓妆的遮挡,她本来的样子显得非常好看,宝蓝色的大衣,长卷发,唇上应该没有擦口红,但还是很润很丰盈,颜色也很好看,眼眸修长而漂亮,眼神温柔似水,顾盼生辉。
只是,她生了这么一双桃花眼,看谁都像含着三分情,再加上她的职业,很容易让人觉得她很轻浮,人尽可夫,也不知是好是坏。
“为什么养只土狗?我以为像你们这样的人会养名犬,纯血的那种。”盛潮汐见他不说话,就侧头望向他,她发现他也在花园昏暗的路灯下回望着她,眼神很礼貌。
“捡来的。”
他回答的很简单,解开了阿黄身上的绳子,它长得个头不算太大,也不咬人,在花园里跑得很欢实,也懂得避开人群,尤其是避开小孩。
转了一圈它就跑了回来,居然不回主人那里,非要赖在盛潮汐这边。
“它是真的喜欢你。”宁箴想起每次他出国打比赛,把它寄放在姚垣舟那里时,它鬼哭狼嚎的样子,忽然说,“一月份开始我要出国打比赛,如果你有时间,可以帮我照顾一下它吗?”
其实本来已经和姚垣舟说好了的。
但看到阿黄这么喜欢盛潮汐,他忽然又改变了主意。
养猫的人,性格多少有些自虐,会对动物很好,应该也会对它好。
宁箴身边就阿黄这一个伴,出国不能带,又没时间照顾,寄养在宠物店还担心店员对它不好,留它自己在家时,就需要给它找一个放心的主人。
姚垣舟对它不错,但他每次回来都见它模样消沉,听姚垣舟说过几次,他不在的时候,它都不怎么吃饭,不管给它准备多好吃的东西,它都是象征性地吃一口就算了。
盛潮汐对于宁箴忽然的请求感到很意外,说实话,她也没什么时间,养一只猫是因为猫咪很乖,会自己吃饭喝水和睡觉,也会用马桶,但是养狗的话,她不知道能不能照顾好,万一照顾不好,岂不是辜负了他的托付。
只是,看着他的眼睛,她就是说不出拒绝。
“当然可以。”
她笑了,笑得可好看了,她忽然发现,除了在葛杨的手下做包身工,每天干一些自己不愿意做的工作,被别人看不起之外,她也是有别的用处的。
宁箴是第一次和女性有这么亲密的接触。
理论上,这真的算不上什么亲密,他们连手都没牵过。
但在他的标准来看,可以一天跟他见多次面,并且有短信交流,又不是训练关系的女性,这些行为完全称得上是“亲密”了。
“谢谢,我回国之后跟你算钱。”
他的意思是,他会支付她帮忙照顾阿黄的费用。
盛潮汐扯扯嘴角,低声说:“虽然我没什么钱,但养一只狗还是养得起的,可能他平时吃得狗粮比较贵,但你那应该有很多吧?你拿过来一些,把他的东西都搬过来就行了,钱这东西,还是不要算那么清了,你帮我两次,我也总该帮你一次。”
“你已经还清了。”他站起来,天色不早,他时间观念很强,已经准备回去,“火锅很好吃,谢谢。”说完话,他半蹲着将绳子拴回阿黄身上,牵着狗绳说,“我该回去了,晚安。”
“晚安。”盛潮汐站在原地,目送他和阿黄离开,阿黄一步三回头,不怎么想走,她忍不住一笑,宁箴看着她的笑,嘴唇动了动,那是个非常细微的笑容。
仅仅如此,盛潮汐也看得有些发怔。
原来,冠军先生笑起来那么好看。
看着他的笑,好像这辈子的烦恼和忧愁,全都烟消云散了呢。
第七章
盛潮汐没什么假期可言。
就是偶尔周末的时候摄影师休息了,她便也跟着休息。
恰好碰上元旦,她也能好好休息三天,这个间隙,宁箴便开车载着阿黄和它的行李过来了。
他将车子停在楼下,又看了看短信,核对了一下地址,再抬起眼时,盛潮汐已经站在楼下。
她穿着件长长的毛线外套,里面是毛绒睡衣,慵懒地散着一条长发,干净漂亮的脸上还有些睡意,应该是刚醒过来。
“来了,真早。我帮你拿东西,阿黄呢?”她上前随手拎起了狗粮,一袋子新的,挺重的,可她拿得好像没重量,宁箴不免有些惊讶。
“这个我来拿。”
他没挑明,却想接过四十斤的狗粮,盛潮汐笑了笑说:“没事,我拿就行了,这不算什么,以前在老家的时候,更重的东西我都每天搬来搬去。”
宁箴神色一凝,没再强迫,拿了其他东西后关了后车门,打开副驾驶,阿黄从上面跑下来,特别激动,一点都没有以前被迫住在姚垣舟家里时的消极和不乐意,宁箴看它开心,知道自己这次选对人了。
两人拿着东西牵着狗上楼,进电梯的时候几个邻居看了看他们,宁箴微微蹙眉,等电梯门关上便问了一个问题。
“你们小区可以养狗么?”他问着,声音沉澈低回,幽雅悦耳,“抱歉,我来之前没考虑过这个问题,我和姚垣舟住在一个小区,那里是独栋别墅,并不管这些。”
盛潮汐的觉已经全醒了,没再困了,听见姚垣舟的名字,神色一滞,须臾后说:“没事,这里不管的,只要是正规犬,有证件就可以。”
宁箴颔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