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印度)_分卷阅读_73

  这个说好回房的男人却一直跟着她走到拉贾尼面前,夏枫不得不提醒道:“唐公子,请给一点私人空间。”
  唐轩之看了她一眼,说道:“有事叫我。”
  拉贾尼见他两出双入对,心跟刀割一样,“夏,你真的要跟他去大明?我刚刚问过了,你走不了的,除非他把你当奴隶买走,还要交很大一笔钱。在德里,至少你还有我们,去了大明你想过以后会怎样?我还听到大明有个说法叫妾,据说妾是可以买卖的。要是你受了委屈,你又打都不过他......”
  ☆、第102章 【】
  夏枫等拉贾尼说完后,沉默了两分钟,表示她真的有认真听他的话,然后才说道:“少爷,我不会跟他走的。谢谢您给了我身份,也谢谢您的提醒,我会在德里好好生活。您放心我会带着娜玛他们生活得很好的,你回去吧,以后请不要再来了。因为...我们这里不欢迎您。”
  拉贾尼张口欲反驳,发现她的眼神好冷漠,又想到自己的母亲,和未出嫁的妹妹,他脑子里一团乱糟糟的东西,压得喘不过气。
  最后,他就这样走了。好似承认缘份已尽,又似没承认。
  “偷听人家讲话不是君子所为。”
  唐轩之被逮个正着,完全没有羞愧的样子,反而激烈地责问夏枫:“你真的不愿意跟我走?”
  “我当时只说考虑!”
  “那你现在是考虑清楚了?”
  “对!我不会跟你走。你起先不是说......”
  “你听他的?”唐轩之变得凶神恶煞,粗暴地打断她。
  “你起先不是说要跟着我吗......喂,你听我说完。”夏枫想拦他,却被其一掌拍退数步。
  他重重地收回掌势,回头,眨眼功夫人就消失了。
  萝呼多只觉一阵凉风袭过,便看见一个高大的影子上了街。“夏枫,唐大人怎么了?”
  “谁知道,我跟他的八字也不合!”夏枫气道。这人莫名其妙,好不讲道理。
  “啥是八子?”
  “我也不知道。”
  ......
  卡布尔太太上街买了新衣服新马车,还雇佣了一个车夫。路过夏枫门前,母女俩目不斜视。
  次日,什克拉回来一车货,依然是目不斜视昂首而去。
  看得萝呼多牙痒痒,“神明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你拿去了不属于你的东西,总有一天会还回去。”
  邦克不明就里,“萝呼多,你又在骂什么?”
  “骂那些没有廉耻的家伙。告诉夏枫,拉贾尼少爷要做奶糖了,刚刚买了材料回去。”
  夏枫早有预料,他们知道了方法,多花点力气迟早也能做出来,只是口感差些罢了。
  娜玛是急得不得了,催夏枫赶紧开工吧。
  夏枫却说:“你们真打算住在这里?”又道:“这里四面通风,房顶十几家用一个,你们晚上睡得安心吗?”昨天唐轩之没回家,她一晚上没睡好,就怕出事儿。
  当然不是担心那唐轩之出事,而是担心萝呼多和娜玛两个女人。
  德里气温比阿拉哈巴德炎热,平房顶部盖的是两层木板,木板之间是中空,起着隔热的效果。这一排房子同属一个房东,所以头层房顶都是连在一起的,只是第二层是各自在砌成方块的沙墙上随便搭了几块。
  可想而知,大声说话左右两边的邻居都能听到,隔壁的人只要攀上房顶就能把她们家俯瞰个彻彻底底。印度人天生开挂,隔壁那两个男人根本没有武功,夏枫真搞不懂,他们是怎么爬上去的。
  她昨天夜里扔了至少十个石子儿都没把人赶走,人家还以为是老鼠。乌漆抹黑什么也看不见,但他们就是像雕塑一样,蹲在上面一动不动。足足蹲了两个小时,要是时间再长点,夏枫不保证她不会出手。
  看女人睡觉也是种满足?她担心遇到变.态色.鬼了。初来乍到,又怕惹事。没办法,不想再忍受变态的骚扰,只有继续搬家。懒得去打听隔壁的男人是干什么的。
  “萝呼多,你跟邦克再去找房子。悄悄的找,悄悄的搬。最好是离河岸近的独门独户,偏一点也没关系。”
  萝呼多问:“夏枫,我们需要买辆马车吗?”
  “买吧。”夏枫数了二十个卢比给她,也不知道够不够,还没站稳脚,一切都得计划着来,不能再犯坎普尔同样的错。幸好总督大人赏了两匹料子,她出门的衣服是有了。
  到了晚上,邦克没找到房子,但是把马车买了回来,唐轩之依然不见踪影。
  夏枫同情他的父母,生出这样一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儿子,也是够糟心的。
  还要在这里住一夜,夏枫浑身难受,不管搬不搬,今天晚上也得必须要把偷窥狂人给撸了。
  所以,熄了灯,她就抢先攀上了房顶,就等着他们来。
  在房顶没等到人来,却听得有人打门,特别用力。夏枫不用猜,就知道是唐轩之回来了。她也犯了牛脾气,就让他多等会儿吧,姐姐不开。
  “轰——”木门应声而倒:天啦,这人气性这么大?
  不对!不是唐轩之。
  夏枫借助房顶缝隙透进来的点点月光,看清冲进来了七个莽汉,手持大刀,还拿着麻布口袋,直奔住人的房间,熟门熟路。
  “干什么!”夏枫大喊,邦克和伊扎二人同时惊醒并立即下床。她“飞”也似地跃下来,朝着最近的男人当头就是一拳。
  有个声音吼道:“招子放亮点!”
  邦克和伊扎一人抓着根木棒跑过来,夏枫喝道:“你俩快躲。”
  “嘭!”旋腿踢了一人,感觉耳边一股气流袭来,夏枫赶紧扭身一避,砍她的长刀便嵌进了墙里,一时拔不出来。
  “杀人啦!”萝呼多高呼:“咳!”闻到一股怪味,摇晃两下倒回了床上。
  夏枫捂鼻不及,也中招了。
  瞬间,屋中的全都昏死过去。
  匪徒们点亮了油灯,还是之前喊话的那个男声,他□□道:“老四,你的药下得太准了,发作得正是时候。昨天晚上费了不少功夫吧?”
  叫老四的人没搭腔,目光琐在脚边的夏枫身上,道:“这个货色不错,瞧这屁.股翘的,啧啧,够劲儿。我估计她就是姚大人点名要的姑娘,姚大人眼光向来好。嘿嘿嘿,咱们不能玩,但可以......”说着,伸出肥掌欲狠狠地抓夏枫的屁.股。
  “呛!”还是那把剑,极快极准地飞了过来。那老四看见自己的手掌整个儿掉在地上,竟没感觉到痛。下一秒,他就被从天而降的唐轩之扭断了脖子。
  “小心......”
  “呛呛呛呛!”刀剑触肉的声音,唐轩之夺了一把刀,左刀右剑,七个匪徒毫无反坑之力,一一毙命!
  他歇了一口气,先把夏枫抱上床,这才出门找邻居报案。
  ......
  夏枫醒过来是次日的下午,头昏脑胀,睁看眼看见的第一个人就是唐轩之。
  “怎么回事?”都是聪明人,既然好好地活着,就一定是又被他救了,夏枫怀疑他根本就没离开。一定是藏在哪里,想想都可怕,这人隐匿的手段太高超了。
  “我如果告诉你,早知道隔壁住的就是山匪,而这些山匪是帮着姚敬隋做事的,你会不会生气?”
  “你是说,你故意选的这里。也是故意离开的?”夏枫真是欲哭无泪,怒斥他:“你和姚敬隋有什么区别?是不是自信过头了!”
  “不是自信,我很有分寸。这次就是为了确定姓姚的是否已离开莫卧儿,我坏了他两次好事,他怎能轻易放过我。现在知道他还没走,我便好去催促总督缉拿他。昨天,总督在上游追回了一船黄金,他们的皇帝后日大婚,大婚后就要南下收复失地。这下,姓姚的好看了。失了金子,现在连命也要丢了。”
  唐轩之大说一气,试图转移话题掩盖他作下的冒失决定,发现夏枫一声不吭,就明白她还在生气。
  “放心,我不会容许你出事的。”
  “嗯,我谢谢你全家!”
  “这可不像感谢的话。”
  “你知道就好!”夏枫一把将他推开,气不打一处来。命运多牟,老天能不能赐给我一个平凡一点,正常一点的男人。
  唐轩之终于知道慌神,急道:“现在不是好好的吗?我也做到了让大家都不出事。你为何还要纠着过程缘由,徒增烦恼。”
  “让开,我要起床了!”
  唐轩之无法,突然想到怎么哄女人了,赶紧说道:“下次,我保证把计划都告知于你,不会再让你蒙在鼓里。”
  “还有下次?”夏枫瞪大眼睛,气道:“你本来就还欠我一百两银子,前天给我的,就当是还帐。”
  这是要赶我走?“你到底讲不讲道理,怎地比我母亲还蛮横。”唐轩之也提高了声量。
  “我告诉你,姓唐的,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你趁早知道最好,快点滚回大明去,别在这里招惹我。”夏枫也不知怎么了,就是心里难受,就是想朝他发脾气。
  没想到刚刚还“一身正气”很讲道理的唐轩之突然软了下来:“好,没有下次了,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听你的。”说完这话,他自己都惊呆了,赶紧低头走掉。
  “你后悔了?”夏枫得理不饶人。
  ......
  第二天,惊魂未定的邦克又出去找房子,还是无功而返。在德里,像他那样的身份,是租不到夏枫想要的独门独院。唐轩之找来船老大最后才搞掂,事实证明,有个拿得出手的男人,胜过女人自己奋斗啊。
  夏枫心下禁不住一阵凄凉......
  当天夜里,他们就全部搬走了,连房钱也懒得让人家退。经过昨日一役,两个男人又成长了不少。
  到了新家还要重新收拾一遍,夏枫准备做个蛋糕送给总督大人,当然也是让唐轩之拿去,因为他早已是常客。接下来,便是推广他们的统一奶糖了。
  至于拉贾尼一家,夏枫不知道是谁去打发蛋清。反正不是拉贾尼就是什克,肯定不会傻的交给外人,按他们的销量和口味兴许也能赚钱,应该可以在德里生活下来。何况,拉贾尼处有三磅金子,生活得节省点,也够花一辈子。
  只是,艾尼的嫁妆可能就不够了。不过拉贾尼会娶妻子呀,用嫁妆换嫁妆也应该是可行的吧?
  想到拉贾尼,夏枫总觉得对不起他。什么债都能还,唯独这感情债,永远也还不清。
  夏枫准备做蛋糕时却被唐轩之拦下了,说她需要养伤,不急在一时。
  “我能赚钱,还会饿死你吗?”唐轩之一本正经地说道:“我是这样想的,在我们大明娘子都是有赔嫁的,你的那些朋友,我就当他们是你的陪嫁,也是归我养。所以,你就安心养伤,然后跟我一起回大明。”
  “我真的不会去的。”夏枫心说总算等到机会谈这个问题了。
  她道:“你父母会允许你娶一个印度女人?就算你受得住别人的异样目光,他们呢?我呢?你让我跟他们怎么相处,而且我根本就不懂汉人的文化。”
  夏枫的确是不懂啊,古代的女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吃饭睡觉都有一连串讲究。见异性,还得挡个屏风,若是看你不顺眼,安个不守妇道的罪名就让你百口莫辩把你浸猪笼。这个时候程朱理学盛行,女子都是要裹脚的,虽然不如清朝残忍,但也无法让世人容忍她的一双天足。
  在汉人堆中,她永远是个另类。想想,就算唐家受得住世人耻笑,容忍嫡长媳是个黑不溜秋的蛮族人,可有哪个世家能容忍将来的嫡长孙是混种?怕的是表面同意,然后给长子塞来各种贵妾良妾,不让长媳出门,竭力淡化她的存在。过个几年,再另娶一个上得了台面的。毕竟人家是血亲,唐轩之夹在中间终究会妥协的,哪怕不妥协,要她过那样的日子,想想都全身恶寒。
  夏枫之所以会考虑这些,缘于唐轩之自己透露出来的一些信息。他从商,因为母亲是商人之女,而且还是家里唯一的女儿,陪嫁就有一座山,种的全是桑树,所以他家做的才会是丝绸生意。其外祖父,乃京城一代儒商,颇有名望。
  他父亲不知道是做的什么官,一提到父亲,唐轩之就异常烦躁。
  士商通婚,在明朝应该是有限制的,唐父既然是京官,估计不大,但也不会太小。
  有这种家世还算好的,如果唐轩之一介平民,估计他们只能住进森山里了,谁耐烦三天两头应付看稀奇的村民?
  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脑子太简单了点。夏枫越想越不靠谱,还是呆在这里,等赚够了钱,再找个知道疼人的男人好好过日子才是硬道理。
  老天爷既然不长眼,她也只得认下。
  唐轩之也在考虑这个问题,之前他是从来没有琢磨过的。家中虽然有弟弟,但他毕竟是长子啊。父亲对他是失望,是放任自流,但娶夏枫肯定是超过了父亲的底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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