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_分卷阅读_141
额头上的疤已经落了,只剩下一点淡淡的疤印,唐锋南当时还额外给了一笔专门用来去疤的钱,数额不菲。江柯任由小少爷用小手在他额头上摸了一圈,答:“早就不疼了。”
往左走来到一扇半掩的铁门前,江柯推开门,背着小少爷顺着高高的木梯子上楼。楼道没有灯,黑漆漆的,唐浩初下意识搂紧了江柯的脖子,“你就住这里啊?”
“嗯。”
看着黑黑高高的楼梯,小少爷一双小手依旧紧搂着江柯的脖子不放,江柯想着他搂紧的原因估计是怕黑,步子迈得更大了,很快抵达三楼,打开门,“到了。”
房子很小,而且灰扑扑的,有一个窗户坏了的客厅和几乎堆满了东西的小沙发。小少爷走进去,脚踩在地上,陈旧失修的地板立即发出吱吱呀呀的声响,似乎下一秒就要断开掉下去。
换了其他出身豪门的小孩肯定会嫌弃,小少爷却觉得有点儿好玩,还假装不经意地走回到吱呀声最响的地方,偷偷用小脚又踩了一遍。江柯看在眼里,心里觉得好笑,面上却丝毫不显,站在茶几前给他倒了杯水,问:“找我什么事?”
唐浩初找江柯是为了赚钱的事。一来他有留意到江柯那日参加他的生日宴,外面的西装崭新漂亮,里面的衬衫却明显有些陈旧,推测江柯可能缺钱用;二来他准备赚钱的地方只有江柯能带他去,孙念宇和刘喆他们都不行。最后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江柯的性格,不会刨根问底也不会多嘴多舌,只会权衡利弊,迅速作出最有益自己的决定。
唐浩初想到的赚钱法子是赌马,——赌博可以说是来钱最快的行当了,但赌场有比较严格的年龄限制,赛马相对来说要宽松得多,尤其是一些不太正规的马场,十二岁以上就可以买票下注了。
江柯已经满十二了,唐浩初要江柯做的其实很简单,带他去赌马场并帮他买注,赢了的话会分给对方百分之十,输了也会给一定金额的辛苦费。
江柯的确如唐浩初想的那般,不会刨根问底也不会多嘴多舌,只权衡了一下利弊就答应了。他也的确缺钱,这件事总体来说对他没什么坏处,虽然以唐浩初的年纪玩赌马实在是小了点。但自从上次见他开车之后,江柯就不把他当做一般的小孩来看了,加上赌马本就是本地权贵最爱玩的游戏之一,豪门小少爷无聊了想瞧点新鲜玩意儿也不足为奇。
出来的时候唐浩初依旧由江柯背着走出七拐八绕的巷子,然后便闻到了街上诱人的饭菜香。此刻正是中午吃饭时间,香味从沿街的各个吃铺飘出来,被风一吹,更显浓郁。找了一上午人的小少爷被香味弄得有点饿了,像小奶狗一样趴在江柯肩头努力耸动着小鼻子吸啊吸,呼出来的气正好打在了江柯耳朵上。
那只耳朵顿时被温热的气息弄得发痒,又因为双手背着小少爷不能空出来挠,忍不住抖了抖。
“咦,你的耳朵会自己动!”小少爷注意到了,语气带了些惊奇,指使道:“再动一下,我刚才没看清。”
可它再也没动了,于是小少爷凶巴巴地对着它威胁道:“不动我就捏了啊。”
语气简直跟这只耳朵会回话一样,说完还真上手捏了。不过小少爷捏的不疼,只莫名觉得更痒,江柯努力忍住不知从哪传出的痒意,问:“要不要吃点东西?这家的米线还可以。”
小少爷放过了那只可怜的耳朵,将注意力转向吃的,“好。”
米线店的摆设有点杂乱,饭桌也不是那么干净,小少爷倒没有嫌弃,等米线端上来就立即尝了一口。这家米线店的味道其实一般,但分量特别大,装米线的碗在唐浩初看来简直像个盆。他人小饭量小,一碗米线吃了一半就放下了筷子。
而江柯已经把自己那碗吃完了,便端起唐浩初剩下来不吃的那碗也吃了个干净。见他吃得狼吞虎咽,像一整天没吃东西一样,唐浩初忍不住说:“要不要再买一碗?”
“不用,我饱了。”江柯放下空碗,解释了一下,“……我只是见不得浪费,而且最近缺钱。”
唐浩初没有露出任何鄙夷的表情,反而跟着叹了口气,“我最近也缺钱。”
小少爷有一张异常精致漂亮的小脸,一双眼睛如星星般明亮,此刻苦恼地皱起小眉头,像天上的小神仙,本该法力无边,不食人间烟火,如今落到凡尘,也要为俗事烦恼起来。
唐浩初就这样由江柯陪着赌了好几天赛马。
唐锋南自然是知道这件事的,但相对于赛车来说,赌马简直是零危险,唯一的坏处也不过就是花钱,之前还骗唐浩初说周转不灵的唐锋南表示自己钱多得是随便花。
然而唐浩初没有用唐锋南一分钱。他采用的是由小及多稳扎稳打的战略,买的第一注只用了十块,还是跟江柯借的,却凭借这十块钱赢到了一百块,再从百赢到千,又一步步从千到万,连江柯都被唐浩初近乎百发百中的赌马技术弄懵了。
其实不过是四阶脑域异能者的预见能力,能预见几分钟后事件的大致走向和发展。所以当唐浩初告诉唐锋南他已经赚了十几万时,唐锋南懵逼的程度比江柯更深,一时间连话都说不上来。
“这个钱够请老师和建赛道了,我知道之后需要花钱的地方还很多,等我开车入门之后再慢慢赚……”
依旧很懵的唐锋南表示自己实在太震惊了需要缓缓,“下周再请老师吧,”他不死心地用‘拖字诀’做最后一搏,“这周末我有事,要参加一个宴会。”
唐锋南倒是当真接到了一个重要的商业邀请,但唐浩初就是觉得他在骗人,小奶音带着明显的怀疑:“真的?”
唐锋南点点头,“当然是真的。”
小少爷的表情还是保持怀疑,本着眼见为实的道理,缠着唐锋南带他一起去。想着小家伙一个人待在家里也不放心,唐锋南犹豫了一下便同意了,“但那天一大早就要起床了,你能起得来吗?”
爱睡懒觉的小少爷立即挺着小胸脯表示自己一定会起,可惜当天早上还是没起来。衣服完全是由马克帮着穿的,早餐和牛奶是由唐锋南亲手喂的,再被唐锋南直接抱上车。上车后竟像小狗般在唐锋南怀里拱啊拱地找了个合适的位置又睡了,小脑袋就埋在唐锋南颈窝。唐锋南一低头就能听见他浅浅的呼吸声,就像小奶猫打呼噜一样,连小小的呼吸声都让人觉得无比可爱和心软。
直至开到目的地,唐浩初才醒过来,但依旧由唐锋南抱着,一路从车里抱进宴会厅内。这次商业聚会看起来似乎很低调,不像唐锋南给唐浩初办的生日宴那样奢华隆重,但黑白道的各路大佬都来了。尤其是一些黑道中人,眉眼间的凶戾之气很浓,还有一些人虽然将凶气遮掩的很好,但身上沉淀下来的那种气质依旧骇人,普通人都会忍不住有点发怵,更别说小孩子。
而唐浩初如今已和唐锋南完全绑在一起,如果在这种场合有什么不恰当的反应或举止,在别人眼里,失的就是唐锋南的颜面了。但唐锋南完全不在意这些,因为颜面是靠自己挣来的,不是别人给的,地位到达了一定程度,就算举止再不恰当,也没人会多说半个字。
宴会的主办人恭恭敬敬地引领唐锋南落座,全程连腰都不敢直,又殷勤地问唐锋南要什么酒水,唐锋南的眼睛却一直在唐浩初身上,先把唐浩初放在沙发上坐好,又问他:“想喝什么?”
唐浩初看了看不远处的杯子,里面的酒液在灯光下折射着璀璨的光芒,便抬起小胖手从那里伸去,“要喝那个。”
唐锋南想也不想就拒绝了,“不行,小孩子不能喝酒,喝牛奶。”
“不给我喝还问我。”唐浩初不高兴地把小脑袋朝旁边一扭,给了唐锋南一个后脑勺。
只见唐锋南被撂了脸子依然好言好语:“我让他们在奶里加点糖,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