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九零年代_分卷阅读_17

  这些日子,重新过上被宠着的生活,上辈子收敛起来的性子他好像又要发出来了……记得上辈子,他就曾经在学生会的副会长说吹嘘自己很帅的时候接了一句“蟋蟀的蟀”而被排挤,这辈子可不能重蹈覆辙了!
  “你没听过吗?有些沉默寡言的人之所以不说话,就是在想坏主意。”跟朱云轩在一起,李锐觉得自己整个人都放松了,也有兴趣说笑了。
  “那我可要好好防着你!”朱云轩笑了笑,又问:“你的手怎么样了?”
  “没事,估计到上学的时候就能全好了。”李锐当过兵,这么点小伤也没看在眼里。
  “还是小心一点好,要是长歪了你就成了三等残废了!”朱云轩记得自己的大舅舅个头比较矮,就常常自嘲三
  等残废。
  “我会小心的。”李锐听到有脚步声过来了,顺手就用眼前的积木搭了间小房子。
  上来的人是郑笑晴和姜月秀,郑笑晴是个生意人,她刻意跟姜月秀交好,姜月秀马上就把她当好姐妹了,还答应了以后常常带着朱云轩去找李锐或者把李锐接过来。
  当天晚上,郑笑晴带着李锐在朱家吃了一顿饭。
  姜月秀用泡了一天的黄豆炖猪尾巴,用韭菜炒鸡蛋,又烧了一个丝瓜汤,还炒了一碗家里的泡豇豆。
  姜月秀会做泡菜,是跟一个嫁到这儿的外地人学的,还专门去码头上买了个做泡菜的瓮,夏天的时候,她常常用包心菜和豇豆做泡菜下粥,后来朱云轩吃到过很多泡菜,还有有名的韩国泡菜,却完全没有姜月秀做的好吃。
  泡豇豆很酸,朱云轩却吃得津津有味,就连李锐和郑笑晴都很喜欢,郑笑晴还连着夸了好几次。
  “你看,我天天呆在家里,就容易在吃食上琢磨,还有人说我是闲的慌呢。”姜月秀有些高兴地谦虚着。
  确实有人说她,但有更多的人羡慕她有这么一份裁缝手艺可以整天呆在家里照看着捣鼓吃的,这时候乡下的女人,都是又要上班又要照看家里的。
  “我妈妈会做臭豆腐干,会做咸鸭蛋,会做很多很多东西!”朱云轩颇为得意地开口。
  “臭豆腐干?这是怎么做的?”郑笑晴有心跟姜月秀搞好关系,当下好奇的问道。
  “别听这孩子瞎说,我是从别人那里弄来了臭卤才会做的,可惜前些日子那坛子臭卤被我给弄坏了……”姜月秀一脸地尴尬,文德镇这边的人做臭豆腐就是拿了豆腐干放进放了臭卤的坛子里。
  “怎么弄坏的?时间长了它坏掉了?”郑笑晴更好奇了。
  “不管是臭卤还是做泡菜,都是时间越长味道越好的……我们这里做了臭豆腐干喜欢蒸着当一盘菜,而且都会放点黄酒,我就琢磨着往臭卤里放点味道会不会更好,也省的后来再放了……结果它就坏掉了。”姜月秀说着自己也觉得好笑了。
  怪不得,后来家里那个做臭豆腐干的坛子他妈一直不让他乱碰避免掉东西进去……朱云轩突然觉得有些囧,不过,对吃食很上心的姜月秀,也是慢慢摸索才会那么多东西的吧?可惜的是后来她工作太忙,就再也没心情下厨给他做好吃的东西了,连泡菜咸菜都不太做了。
  李锐低头吃饭,遮掩了嘴角的微笑——朱云轩的妈妈也是一个很有趣的人。
  吃完了晚饭,郑笑晴又提出来要让姜月秀给自己做几声衣服,她让姜月秀量了自己的尺寸,订了三套衣服,又要姜月秀再做四套老人会让的衣服,说要给李锐的奶奶和外婆穿。
  姜月秀马上答应了,朱云轩却暗自撇了撇嘴。郑笑晴让他妈妈做的衣服,她肯定不会穿,说到底只是找个由头给点好处罢了。
  他可以理解郑笑晴不直接给钱的行为,如果他家的人是贪财的,那么给了钱反倒会让他们对李锐有别样的心思还容易养了一群养不熟的白眼狼,要是他们家的人不贪财,那么给钱就让他们家的人对她感觉不好了……不过像让姜月秀做几身衣服多给点钱,上门的时候拿点礼物什么的却是正常的交际往来了。
  想到这个,朱云轩又想起来自己在电视剧里不止一次地看到男方母亲给门不当户不对的女方钱让她离开男方的行为……那女人真要是个爱钱的,估计会再加一把劲扒着男方吧?毕竟等结了婚那些就能全成了自己的了。
  却不知道,到时候李锐爱上不该爱的人的时候,郑笑晴会怎么做……想到这里,朱云轩猛然皱起眉头,这事情应该跟他无关吧?应该?
  郑笑晴虽然对儿子很愧疚,可要她放下上海的那一摊子她也是不肯的,所以跟李家人一起吃过晚饭的第二天,她就收拾了东西打算回上海。
  早上时间还早,她刚起来,却发现家门被敲响了,保姆小惠连忙去开门,门外却站着两个孩子,正是朱云轩和朱秋月。
  “阿姨,锐锐起床了吗?我们来找他玩!”朱云轩对着郑笑晴露出一个笑容,手里还拿着一个搪瓷杯子,里头是姜月秀让他带来的泡菜。
  也许,这个孩子真的能让自己的儿子好起来?郑笑晴愣了愣,让保姆来招呼这两个小客人,然后离开了这个小镇。
  以后周末有空,她就把孩子接去上海吧,那毕竟是她的孩子,她不希望他跟别人的感情比跟自己还要好……暗自叹了口气,想到会上海以后要见的人要做的事情,郑笑晴的表情严肃起来。
  18、小说
  朱云轩是被姜月秀催着来找李锐的,他干脆就顺手带上了朱秋月。
  朱成功天天上街卖肉,可是冯仙却不像姜月秀那么有空早上能起来做粥,于是朱成功每天到街上以后买个耐饿又便宜的粢饭团当早饭,又把朱秋月的早饭问题托给了姜月秀,送了一袋子大米给姜月秀。
  今天早上,朱云轩却是特地交代了,让朱秋月少吃点粥,等他们到了街上再买好吃的。
  朱秋月这些日子下来,已经对朱云轩信服无比了,自然马上答应下来,现在到了李锐住的地方,看到保姆小惠在外面搞卫生屋子里只有三个孩子,马上就开口问了:“云轩,我们今天早上吃什么?”
  “你想吃什么?”朱云轩什么没吃过?早就对镇上的早餐有了免疫力了。
  “我要吃粢饭团!”朱秋月马上开口,朱成功对女儿挺好,每天晚上都会给朱秋月讲故事,没故事讲的时候,就说说自己卖肉的事情。
  “我们去买粢饭团吧。”朱云轩看向李锐。
  李锐马上点了点头,又想到那个跟着自己的保姆:“让小惠去买好了。”保姆小惠一个月工资六百,郑笑晴又另外给了一千的生活费让她买菜做饭,除此之外,也给了李锐一些零花钱。不过郑笑晴给的零花钱到底不多,一千的生活费却是很高的,也交代了李睿想吃什么都让小惠去买。
  粢饭团是糯米做的饭,里面放上东西用布包着用手捏紧做出来的。有甜的也有咸的,甜的外面是不加任何东西的糯米饭,里面放上两勺子白糖拌芝麻,再放上一截在油里炸到松脆位置的油条;咸的却是用加了酱油猪油的糯米饭,里面放几粒花生、一点榨菜还有一点葱花加油条捏出来的。当然,摊子上还有咸菜什么的可以选择。
  如今东西便宜,粢饭团有五毛的也有一元的,但大部分人吃个五毛的就足够饱了。
  “我要白的糯米饭,里面放咸菜花生和油条,秋月要一个甜的粢饭团,锐锐要一个咸的。”朱云轩让小惠去买的时候是这么要求的,买回来的也合乎他的要求。
  饭团捏成椭圆形,两头小中间大,作料都在中间,甜的两头还沾了白糖,让朱秋月吃的很高兴。李锐的咸饭团散发着猪油拌饭的味道……事实上他就是带馅的猪油拌饭。
  “你以后有什么打算?”朱秋月吃完东西就去玩李锐带来的拼图了,朱云轩则看向了李锐。
  昨天两人没什么时间单独相处,他也没有细问,结果一晚上辗转反侧,
  重生这样的事情太过玄幻,得到这样的机会以后,基本上每个人都有想要改变的过去实现的愿望的吧?他希望自己的家人能幸福一生,李锐呢?说实话,李锐就算什么都不做,也能得到别人努力一生也得不到的东西,那这辈子……
  “你呢?”李锐反问。
  “我想让父母能过上好日子,不过现在我太小了……”朱云轩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他已经改变了一些了,但根本没多大关系。
  现在,他寄予厚望的就是那些自己设计的衣服了,昨天郑笑晴走了以后,他就让姜月秀不要给郑笑晴订的衣服做她常做的样式,这一点让姜月秀非常不理解,觉得他是小孩子多事,甚至决定从昨晚就开始开工……
  那时候他没有其他办法,只能一屁股坐到地上开始哭:“妈妈做的衣服不好看,那个阿姨肯定不会穿的!”这才让姜月秀打消了念头,就说今天下午,他还打算陪着姜月秀到镇上买布料然后给郑笑晴做几套能穿得出去的衣服呢!
  “我也太小了,以后估计会选择经商……现在么,我在想我能不能写小说。”李锐开口,曾经他一度想要成为一个作家,也写过不少东西,不过突然被扔去军营以后,所有的一切就被扔下了。他现在年纪太小不可能有机会去赚钱,但是写写小说还是没问题的。
  “你想抄袭那些知名小说?”他们这代人,基本上都看过小说,朱云轩记得自己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就迷上金庸古龙了,再后来也看过一些网文。
  不过,以后李锐打算经商这一点倒是让他有些出乎意料。
  “你还记得那些小说具体的内容吗?恐怕连情节都记不全吧?”李锐对着朱云轩笑了笑,他不是电脑更没办法过目不忘,早就忘了自己当初看过的那些小说的具体内容到底是什么了,而且别人的东西终究是别人的。
  “我记得,你上辈子离家出走好像是作文被抄袭?我们现在的年龄也只能写作文了吧?我现在倒是能保证自己的作文被刊登出来了!”朱云轩记得那时候学校的老师立志于拿着大堆的作文去各个地方投稿,可惜他从来没中过……那会儿朱秋月倒是中过一回,还得了五块钱的稿费,这事被家里人念叨了很久,朱秋月还特地收藏了好几本刊登了她的作文的小学生杂志。
  写作文?小学生作文基本没稿费不说,这也太幼稚了!“我以前写过一篇武侠,前段时间抽空重写了两万字,你要不要看看?”李锐还记得上辈子自己念初中的时候,内向不敢跟人
  交流,干脆就用课余时间写小说,那篇文他整整写满了三个厚厚的笔记本,班级里不少人都看过,每次回家还会用电脑慢慢地敲了发到网上去……后来他又写过好几本小说,不过说到底,最初的这篇武侠是他注入了最多的心血的。
  朱云轩接了那个笔记本,李锐的字很端正,文章没有过多华丽的描写,但是让人看着很舒服,开头就是狗血的杀父之仇,然后没了父亲的主人公投奔了被父亲帮过的一个富商,无意间发现自己带出来的两部功法除了一部是家传武功以外,另一部竟然是魔门的杂学……
  身为大侠的父亲为何被杀又为何会有魔门的东西?从未出现过的母亲难道跟魔门有关?虽然狗血和烂俗,但很久没见过书本的朱云轩还是一口气看完了:“主人公的母亲不会是魔门圣女,然后魔教为了找回东西杀了他爸吧?”一般来讲,都是这么发展的。
  “不是,主角的母亲还在世,当初丈夫无意间救了一个魔教逃出来的女人,那个女人又一直在夫妻两人之间捣乱,刚烈的妻子就在大怒之下扔下孩子远走海外了……父亲被杀其实是他的好友算计好了他跟人比武的时间以后下的手,”李锐笑起来,“主人公后来武艺大成,毒术和易容术同样高明,他进入江湖追查父亲的死因,然后跟父亲当年的好友、母亲的入室弟子、魔教圣女、父亲好友的女儿还有江湖上的年轻少侠黑衣杀手之间发生了很多纠葛……”
  “种马文?”朱云轩好奇起来了。
  “不是,他爱的一直是那个帮了他的富商的女儿,最后的结局就是隐居起来当了一个商人。我知道,二十年后这样的文肯定没市场,不过现在应该还可以吧?”李锐也有些不确定,其实他也知道,大部分的写手,都是2000年以后才崛起的,也许现在,他应该去写写杂志文?算了,反正也只是爱好而已,不过,他倒是可以在网络文学出现以后去写写穿到古代改变历史的强国文或者穿到异世最终成神的玄幻文什么的……就是不知道那时候他还有没有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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